2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煤炭行业哄抬价格和价格垄断行为,防范煤炭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迎峰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指出,各地在巡查检查中一旦发现煤炭生产流通企业、煤炭行业相关社会组织、煤炭价格指数编制企业,以及其他为煤炭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煤炭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一旦发现有关企业、港口库存存在异常情况,要深入排查是否存在恶意囤积煤炭的行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情况,要及时予以提醒告诫,经告诫后仍继续囤积,推动煤炭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明确,要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各地要密切关注煤炭市场竞争状况,一旦发现下游用煤企业和消费者举报煤炭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煤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此外,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和价格垄断案件相关经营者应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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