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主城区(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内取消全部煤炭销售网点。清洁煤10月底前全部运送到济宁,且必须11月15日前全部配送到户。
济矿集团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多方组织清洁煤货源,确保10月底前全部清洁煤运到济宁。同时要加快分装、配送进度,确保主城区4个区在取暖季前清洁煤全配送到户。其他县市区要根据自身任务量,倒排时间表,安排好供煤企业加快把货源采购到位,加快配送,务必于11月15日前全部配送到户。
在打击销售和燃用劣质散煤的行为方面, 济宁主城区(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内取消全部煤炭销售网点,严禁煤炭流入,防止散煤复烧。其他区域要依法查处取缔劣质煤炭销售网点,杜绝劣质散煤流入,保障清洁煤的顺利推广。质监部门要加强煤炭质量检测,对每批次清洁煤源做好登记、检测工作,做到有源可查,防止以次充好,严防质量不达标煤炭进城入户。
目前清洁煤推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会议强调要把市县政府的财政奖补说明白,让居民百姓明白,推广清洁煤,既有蓝天白云好空气,还能价格不高有实惠,让百姓打心眼里拥护和支持参与这项工作。认购进度慢的县市区可借鉴兖州做法,适当提高村居推广费用,调动村居做群众的积极性。10月底前,认购和煤款预收工作必须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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