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从晋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从行政执法、环保、交警、工商等单位抽调人员,组建了5支禁煤联合执法队、5个检查站和1个流动巡查队,严格限制劣质煤炭、煤球等煤焦燃料违法流入禁煤区。
自11月1日起,晋城市在市区范围内建立了“禁煤区域”,禁煤区内禁止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煤炭、煤球等各种煤焦燃料。5支禁煤联合执法队实行24小时检查,依法处罚违法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查扣违法运输车辆,溯源查处销售企业,严查生产厂家等。
5支禁煤联合执法队在市区陵沁路与兰花路交叉口、中原街与白水东街交叉口等路口及一个流动巡查站设卡检查。做好禁煤区内燃煤设施取缔和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禁煤区”工作任务,实现散煤“清零”目标,彻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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