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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钢铁企业借申报排污许可证量化环境管理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7-11-16

  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湘钢)初建于1958年,坐落在湖南省湘潭市中心城区,距离市政府不到5公里,毗邻湖南“母亲河”湘江。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这家企业愈发感受到压力,环保能力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对烟粉尘一类“可视污染”的重视被提上了新的日程。

  钢铁行业是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大户,根据我国环境统计数据,钢铁行业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占到全行业颗粒物排放的55%,这跟目前整个行业对无组织排放的控制相对滞后有关。颗粒物的排放不仅增加了大气中的PM2.5,还携带了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的特征污染物。

  2017年7月,环保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 846—2017)(简称“钢铁技术规范”),通过一整套无组织排放量的核定方法,将各工序环节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分出等级,并提出了管理要求。

  比如说,原料堆存转运、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四大环节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要计算许可排放量,采用绩效法计算,由绩效值和近3年产量均值相乘得出,若实际产量均值超过额定的产能,则按照产能核算。对于京津冀及周边等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按全封闭或高效捕集除尘措施对应的排放绩效进行许可;其他区域按照中档无组织控制措施对应的排放绩效进行许可。

  在计算实际排放量的时候,主要目的是要体现出环保措施和管理水平的差异,倒逼企业提升环保管理能力。根据不同的污染控制措施的控制水平,钢铁技术规范给出了4档不同的系数,采用更好的控制措施则意味着乘以的系数更小(比如说采用全封闭料仓比采用防风抑尘网对应的系数更小),计算出的实际排放量和需要缴纳的排污费也就更少。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要求,位于湘潭的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湘钢)最迟应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持证排污。不过,按照湖南省“把工作做到前面”的要求,湘钢已经启动了申报工作,并计划在2018年6月之前拿到新版排污许可证。

  湘钢能源环保部负责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熊嘉表示,以往企业的环保技术部门负责管企业的排口,并抽查各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现在根据“钢铁技术规范”,自行监测和环保管理的要求都需要增加了,对企业来说,人员配备和分工就会有一些改变。

  虽然企业的环保工作量会增加,但却带来两个很好的机遇——对环保管理人员来讲,从申报开始就能重新理清楚企业的产排污环节和处理的过程,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对整个企业的环保水平也是一个提升的契机,原来很多管理上模糊不清或者存在疏漏的地方,现在都有了硬性的规定和清晰的要求,企业可以借此机会全流程梳理一遍还存在的问题,并且在发证之前整改到位。

  他说,湘钢三面环着湘江,70%的来料运输都是走水路,包括煤和矿石等原辅材料在江岸装卸区的无组织排放是需要严加管控的重点,也是影响城市景观的一道难题。所以他们准备抓紧时间在沿岸全线建起防风抑尘网,并配套建起防护林。

  上措施、提升改造只是要做的第一步工作。熊嘉介绍,根据“钢铁技术规范”规定的许可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企业未来可以把环保税的份额明确地固定到下属铁厂等十个单位,这些单位还可以继续分到每个车间。

  比如说,未来环保税政策实行后,根据全厂的许可排放总量来计算,会有一个作为“红线”存在的环保税总额,如果有的单位做得好,加强了管理,更新了设施,核定的实际排放量减少了,省下来的环保税就相当于是节约下来的成本,会按比例拨付给这个单位作为奖励;反之,如果超了,就会扣钱作为惩罚。每个季度的环保税交纳都能成为一次考核,通过经济手段“倒逼”各下属单位像节约钱一样节约排放量。各个部门做好环保的主动性都将得到提升,企业的环保管理也能进入良性循环,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