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2月15日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2017]63号通知要求,武安市迅速成立了由县级领导带队的十个督导组,于15号下午分组到企业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核查钢铁企业烧结机是否全部停产到位,同时督导一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和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从14日晚7时开始,武安市的44台烧结机就已经提前开始执行停产措施,目前已全部停产到位,恢复生产时间视空气质量而定。
因近期气象条件较差,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前几日便发布文件要求,武安钢企烧结机执行适时停产。
时间安排:
12月10日-12月31日
管控措施:
(1)钢铁、焦化、水泥、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现有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错峰运输措施。
(2)发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任一项指标出现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钢铁企业一律停产(焖炉)至12月31日,焦化企业出焦时间一律延长至72小时以上至12月31日。
(3)凡被国家、省、市各级督导组新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停产整改至12月31日。
(4)根据武安市环保办指令,对全市钢铁企业烧结适时停产。
据之前公布的限产方案,武安14家钢企共48座高炉,执行停产30座,最长执行时间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具体要求停产如下:
新金1080m高炉两座,明芳460/1080m共两座,文安510m两座,文丰460m-550m共计四座,金鼎1080m一座,裕华600m两座1080m/420m各一座,普阳1050m三座、550m一座,兴华550m一座,鑫山600m一座,龙凤山800m一座,烘熔1260m/620m各一座,永诚460m一座,鑫汇460m/1080m共两座,新兴铸管1280m一座、420m-560m三座;要求停产高炉必须先停后开,有两座或三座高炉的钢企必须保证一座停产6个月,有四座以上必须保证两座高炉停产6个月,有六座以上的必须保证三座停产6个月,按企业实际用电量核算,钢企一律停限产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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