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煤炭行业的兼并重组将成为行业与资本市场中的焦点话题。
1月5日,国家发改委在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国内不同规模、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不同煤种的煤炭企业之间实施兼并重组”,“支持煤电联营”,“支持煤炭企业与煤化工或其他关联产业企业兼并重组,”使煤炭企业平均规模扩大、产业格局优化,“到2020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煤炭集团。”
这份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国资委、环保部、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12大部委联合制定的《意见》,不仅提出了煤炭行业实施兼并重组的具体目标和方向,还列出了煤炭业推进兼并重组的四大路径,即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之间兼并重组、发展煤电联营、支持煤炭与煤化工企业兼并重组,以及支持煤炭与钢铁等其他关联产业企业兼并重组。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通过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可有效推动过剩产能退出,推进技术进步和升级,实现煤炭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实现煤炭产业的优化布局。”
广发期货煤炭行业研究员邓舜7日指出,当前,煤炭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截止到2017年10月底,该年度煤炭去产能1.5亿吨的目标提前2个月完成。若从2016年初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2年来,煤炭行业已经实现退出产能4亿吨。”
“尽管我们距离“十三五”规划中的煤炭去产能8亿吨的大目标还有一段差距,但当前煤炭业供给侧的改革重点,已经从总量去产能转变为结构去产能。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无疑是通过兼并重组。”邓舜称。
在去产能和下游需求旺盛多重因素影响下,煤炭价格2017年持续维持高位盘整,煤炭企业的业绩也水涨船高。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数据,2017年前9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1万亿元,90家大型煤炭企业利润总额1041亿元。
事实上,煤炭业兼并重组早在2017年就已经拉开帷幕。当年7月底,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下称“山西国投”)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高达500亿。此后,山西七大煤炭集团上市平台在内的14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被山西国投收购的公告。收购完成后,山西国投将成为这些公司的控股股东,并展开进一步的整合。
煤炭央企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的兼并重组更具有风向标意义。2017年6月5日,神华和国电上市公司同时公告因涉重大事项停牌打响了神华国电合并重组的第一枪。
2017年8月28日,国资委正式公布,经报国务院批准,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家能投)。同一日,两大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披露了重组路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合并后的国家能投将坐拥超1.8万亿的资产,成为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火力发电生产、可再生能源发电生产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今年1月5日,中国神华公告称,国家能投集团正式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国电集团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同时,从集团合并交割日起,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承继及承接。
在邓舜看来,神华和国电重组合并,为煤炭行业开展兼并重组树立了一个示范案例。“此次新政策的公布,将有利于煤炭与电力两大产业间的利润再分配。”
煤炭企业和燃煤发电企业分别在电力产业链的上下游,两大产业间常常因为价格波动而上演“业绩跷跷板”。2014年、2015年由于煤炭市场寒冬,国内煤炭企业大面积亏损,发电企业利润暴增;2016年煤炭业实施去产能和“276工作日限产”政策,煤价持续反弹回升,涨势一直延续到2017年中。受此影响,2017年发电企业的经营纷纷出现亏损甚至经营困难。
煤电一体化方向的兼并重组一直被业内视为能有效解决煤电顶牛现象的最佳路径。
易煤研究院研究员潘汉翔认为,煤企与煤企之间、煤企与电企之间的兼并重组已有成功案例,2018年或将迎来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潮。
但邓舜也指出,在煤炭行业开展兼并重组的过程中,也必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挑战。过去一年多钢铁业兼并重组中,债务问题就是最大的难点。“煤炭企业也大多负债率比较高,兼并重组时,债务怎么处置?能否实施债转股?”此外,“兼并后如实施改革,必然会出现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那么随之而来的就业、和补贴资金也会成为考验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难点。”
对此,《意见》也明确提出,将在土地矿产处置、煤矿新建项目核准审批、市场融资和资产债务重组等方面为煤炭兼并重组企业提供支持。
同时《意见》还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违法违规煤矿借兼并重组逃避处罚、应淘汰退出的落后煤矿借兼并重组逃避退出。要突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杜绝“拉郎配”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职工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制定和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稳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落实各项再就业帮扶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