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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出台煤炭产能置换政策 灾害严重煤矿加快退出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8-02-22

  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四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下称“《通知》”)于2月9日正式公布。

  针对各地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力度不断加大、经济回升对能源的需求显著增加的情况,《通知》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通过优质产能有序增加,推动落后产能尽早退出,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发展动能转换。

  根据《通知》规定,相关部门将支持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煤矿、灾害严重煤矿、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加快退出。这几类煤矿的相应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相关部门同时支持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优化生产系统煤矿、煤电联营煤矿、与煤炭调入地区签订中长期合同煤矿增加优质产能。这些煤矿若符合相应规定,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至130%-300%不等。

  《通知》还明确提出,将有序实施产能置换承诺制度,鼓励已核准(审批)建设煤矿增加优质产能,并要求明确产能置换煤矿关闭退出的时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煤炭行业人士接受采访时普遍认为,相关部门通过进一步完善产能置换政策,将加速推动大型优质煤矿释放产能,有利于增加动力煤的供应,令煤价回落至合理区间。申万宏源煤炭研报认为,政策暂时只影响动力煤,不会对焦煤矿产能影响。新建煤矿的投放,尤其是联合试运转矿井的投产带来煤炭供给增加。

  还有分析认为,到今年年中,煤矿投产规模将明显增加,令动力煤价格承压逐步下跌,预计今年动力煤均价较去年下跌20元/吨。

  在火电行业人士看来,近期相关部委陆续出台包括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限制港口下水煤最高价、增强煤炭铁路运力等一系列措施,将显著增强煤炭的供应保障,后期煤价也有望随着供应增加趋于缓和,有望纾解火电行业的经营压力。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能够享受最新产能置换政策的煤矿数量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