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期间太原市区及“煤改气”村庄禁燃旺火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8-03-01
从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元宵节期间太原市区范围内以及完成“煤改气”的村庄一律禁止燃烧旺火。 为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巩固大气治理成果,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居民、村民要从大局出发,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环保节能意识,移风易俗,杜绝用煤炭、焦炭、型煤、木材等高污染燃料垒制旺火的旧俗。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禁燃旺火工作,做好宣传发动、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燃旺火行为,一律责令当场熄灭拆除旺火,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禁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未落实到位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