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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徽县:禁止煤炭运输车辆驶入城区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8-04-27
  4月26日电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严禁煤炭运输车辆进入徽县城区道路通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2018年4月28日零时起,全天禁止煤炭运输车辆驶入徽县城区,持有煤炭运输车辆通行卡和一级煤炭交易中心配送车辆除外。

  2、过境车辆可经金徽大道、袁湾隧道通行。

  3、煤炭运输车驾驶人擅自驶入城区通行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违法驾驶人依法从严处罚。

  4、公安交警部门将在银杏初中校门口、东关袁湾隧道东口、水阳牟坝等交通违法抓拍点定点检查,并结合流动巡查、电子抓拍等方式,依法严管煤炭运输车辆驶入城区通行。

  5、本通告自2018年4月28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