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18年拟退出煤炭产能120万吨/年以上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8-04-27
日前,从市工信委获悉,2018年将支持符合政策和规定,有条件、有能力继续实施转型升级的9万吨/年及以下规模的10个煤矿取得产能置换方案、初步设计审批等手续,并有序组织10个不符合政策和规定、不能继续转型升级的煤矿无条件予以关闭退出。全年拟退出产能120万吨/年以上,支持5户左右企业复建复产。
2016年以来,昆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决策部署,立足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减少煤矿数量,着力推进煤矿转型升级,大力提升煤矿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水平。2016年到2017年,共关闭煤矿8个,化解煤炭产能52万吨/年,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化解过剩煤炭产能37万吨/年的任务。到2017年底,全市共保留27个煤矿,核定产能391万吨/年。其中,省属煤矿2个,核定产能125万吨/年(先锋煤矿65万吨/年,可保煤矿60万吨/年),均为生产煤矿;乡镇煤矿25个,核定产能166万吨/年。属于手续不齐、证照不全的煤矿,需要在2018年内实施退出关闭或转型升级。
"2018年是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定各类煤矿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类乡镇煤矿面临着选择关闭退出或继续转型升级保留发展的路子。"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20年,全市煤矿数量将由27个减少到12个(含2个省属煤矿)以内,退出落后产能120万吨以上,形成与全市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煤炭产业和规模,将煤炭产能控制在540万吨以内,以有效提升全市煤炭生产安全保障能力、绿色发展能力。
具体来说,2018年,全年拟退出产能120万吨/年以上,支持5户左右企业复建复产;2019年,支持达到标准、符合条件的煤矿复建复产,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使全市保留煤矿全部达到15万吨/年及以上产能;2020年,督促保留煤矿全部采用正规采煤方法,推进机械化开采,促进保留煤矿达到二级(含)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