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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加强煤炭市场管控推进工业企业出城入园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8-07-27

  7月25日,从市工信委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工信委严格按照《兰州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加强煤炭市场管控、推进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区“三大电厂”煤质巡检等方面严格落实目标任务,取得有效进展。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加强煤炭市场监管及“三大电厂”用煤保障,做好2018-2019年“冬防”前期准备工作。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煤炭专营市场共销售煤炭产品37262吨,其中无烟块煤14207吨、型煤2035吨、洁净型煤21020吨。煤炭卡口加强对箱式货车、面包车等小型运煤车辆的抽查,防止小型运输车辆通过隐蔽方式将有烟煤运入主城区,上半年各卡口共计检查车辆107196辆,劝返运煤车辆2106辆。共查处煤炭经营违法行为46起,执行行政处罚4起,罚款1.7万元,没收有烟煤等劣质煤炭约18吨、劣质蜂窝煤500块,取缔非法型煤生产线1条,取缔流动销售劣质煤行为1起。在2017-2018年“冬防”期间,推广使用洁净型煤6万吨。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方面,截至目前,63户企业项目已建成(新区41户,远郊县区22户);26户企业项目正在建设(新区15户,远郊县区11户);2户企业已选址待开工;2户企业正在选址;14户企业放弃出城入园。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10545辆,其中包含纯电动汽车7938辆,混合动力汽车2607辆。按照每天对城区“三大电厂”巡检两次的要求,2017-2018“冬防”期间,巡检组对三大电厂巡检共计1008次,质检机构对三大电厂入炉煤抽检1304批次,达标率99.31%。

  下一步,市工信委将继续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管控区内煤炭经营使用的检查,督促县区落实卡口检查制度,严查劣质煤进入市区;督促县区严格履行对专营市场的监管职责,确保市场落实各项环保储煤措施,实行购入逐批检验制度,保障管控区内优质煤供应。强化对煤炭重点管控区日常巡查,重点打击流动销售有烟煤等劣质煤、私自加工劣质型煤、二级网点外非法经营等违法煤炭经营行为;积极推广洁净型煤替代燃煤散烧,2018-2019年冬防期间,计划对近郊四区及其临近的11个远郊乡镇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给予补贴,推广洁净型煤9万吨,采取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洁净型煤,确保补贴推广政策落实到位,有效提升民用煤炭质量。同时,督促“三大电厂”购置和储备优质电煤,为2018-2019年“冬防”做好储备。在2018-2019年“冬防”工作开始前,协同市环保局在征求各县区意见基础上确定2018-2019年“冬防”期间限停产企业名单,并督促落实限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