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铸造用生铁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将联合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铸造用生铁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治理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是新疆行政区域内铸造用生铁行业,在产能建设、生产、环保、安全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专项治理的重点是违反《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严禁新增产能的规定,以铸造生铁名义备案建设,实际生产销售生铁的违规新增生铁产能;违反《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等产业政策规定,建有应淘汰未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的产能项目;未依法办理环保手续,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排放或不达标排放的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
此次专项治理将对以铸造用生铁名义备案建设,生产生铁或生产铸造用生铁销往钢铁冶炼企业的,责令企业关停;对存在落后生产装置的铸造用生铁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限期关停、拆除落后生产装置;对违反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由环保、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各地、州、市的经信、发展改革、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铸造用生铁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各地、州、市有关部门依职责向相关主体下达治理整改通知书,于年底前责令有关企业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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