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由省级政府统筹制定实施方案;限产计量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配套烧结、焦炉等设备同步停限产,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1、邢台发布污染减排方案,邢钢8月15日烧结机、高炉实施限产日前,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主城区进一步严控SO、NO、CO排放的强化措施》,从企业限排、企业限运、机动车限行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钢铁企业:自8月15日起,邢钢一座焦炉冷炉停产;198平方米烧结机和180平方米烧结机保留一台生产;高炉工序只保留1050立方米高炉正常生产。
焦化企业:自8月15日起,河北中煤旭阳焦化1#、2#、3#焦炉冷炉停产;建滔(河北)焦化1#、2#焦炉冷炉停产。
企业限运:提高重点企业铁运比例,自8月15日起,邢钢、河北中煤旭阳焦化铁路运输比例达到60%,邢台国泰发电铁路运输比例达到100%,除特殊应急情况外不再启用汽车运输。建投邢台热电、德龙钢铁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建投邢台热电确保2018年底前建成,德龙钢铁确保2019年底前建成。
2、武安实施限电生产,多家钢厂交货要延期
河北省南部电网电力短缺等级达到II级橙色预警,武安地区多家钢厂接到通知要求实施限电生产,具体解除限电时间另行通知。
其中普阳集团下属的两个炼钢厂的精炼炉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品种钢的生产,轧钢厂限电停产带来的影响是产量低,坯料库存积压,不能按时交货,钢厂表示将顺延交货期。
有分析师认为,武安此次限电生产或将对中厚板近期的产量产生较大期较直接的影响,短期内可能有比较明显的板材涨价。
企业用电量核实这招真高、真狠,这将会有效防止一些钢厂擅自生产的情况,让限产政策落到实处,减少钢材供给。支撑钢价高位运行。
方案原文:
以下附意见稿部分原文: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各地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18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钢铁项目,禁止外地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2018年,河北省钢铁产能压减1000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225万吨,山东省压减355万吨,河南省压减150万吨以上。区域内完成48台共294万千瓦燃煤机组的淘汰任务。河北、山西省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制定“以钢定焦”方案,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2.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各地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脏乱差”生产环境。企业未达到治理标准要求的,电力公司不予供电,违规供电的予以公开问责。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所有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车间应密闭;实施清洁运输,大宗物料和产品主要通过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等方式运输。启动城市建成区内焦炉炉体加罩封闭工作,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7.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各省(市)要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大宗货物、集装箱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铁水联运、绿色货运枢纽建设实施计划,明确运输结构调整目标,大幅减少货物公路运输量。充分发挥已有铁路专用线运输能力,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禁止公路运输;加快铁路线连贯连通建设,解决货物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港口和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煤矿等重点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
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唐山港、黄骅港等环渤海及山东省域港口的集港煤炭全部改由铁路运输,大幅提升疏港矿石铁路运输比例;完成唐曹等货运铁路线建设,大力提升张唐、瓦日铁路线煤炭货运量;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0%以上;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九)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
26.实行差别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各地要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少于取暖新增排放量为原则,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2018年9月底前,各城市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9月产能计。
实行差别化管理,严禁“一刀切”方式,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应少限产或不予限产。
27.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由省级政府统筹制定实施方案;限产计量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配套烧结、焦炉等设备同步停限产,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含铸造用生铁高炉)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中下游的民企就是这么干死的。就业的主力军不在上游,而在中下游。供给侧改革救上游,救的是债务。
下半年不可能太平了,大家有什么想法,请在下面留言讨论,当然,或许我们讨论什么都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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