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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坚定不移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8-09-07
云南坚定不移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为切实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深入推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我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8年工作方案近日出炉。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确保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方案提出,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防退出产能和“地条钢”死灰复燃。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退出不达标产能

  为完成压减粗钢产能27万吨的目标任务,由省发改委和工信委牵头,拆除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巨利达钢铁有限公司50吨炼钢电炉1座,压减粗钢产能27万吨,确保9月底前完成。

  省财政厅牵头,做好2018年中央奖补资金申报、拨付和我省配套资金筹措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合理分配、规范使用。

  进一步核实2018年退出产能涉及职工人数,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和落实职工安置方案。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挖掘企业内部分流潜力。

  坚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市场监管,加快退出不达标产能。

  我省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有关业务。对违法违规建设的,予以严肃问责。

  对于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规定的落后产能,要立即关停有关生产设备。对因法院查封、资产抵押等暂不具备查处条件的,要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辅助设备等措施,确保不能恢复生产。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方案提出,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等23部委联发的《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等要求,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办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严格依法查处环保不达标钢铁企业,完善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加大能源消耗执法检查力度,查处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不达标钢铁企业;打击无证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钢铁企业。对钢铁行业中的淘汰类企业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立即断水断电,依法依规吊销或撤销生产许可证。

  为加快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深化钢铁企业联合重组,促进钢铁产业优化升级。着力提升钢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推进向中高端迈进。建立健全上下游合作机制,加快钢铁新材料产业化应用。积极推进智能制造,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探索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加大行业推广力度。

  方案强调,要采取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产能退出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真去真退。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严防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完不成任务的企业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