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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化工钢铁煤电布局大调整: 关停不达标化工企业1000家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8-09-11

  工业经济历来是江苏的“立身之本”,而江苏的化工、钢铁和煤电三大产业将迎来生产布局大调整。

  由江苏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9月10日正式全文对外公布。

  根据《意见》,本次三大产业的调整,要在“破”和“立”上下功夫,即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和低端落后产能,为优质供给和新动能留出发展空间和时间,给出了具体的调整目标和实现时间。

  为何要进行调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方面,上述三大产业是典型传统产业,耗能高、占地广,特别是需要更多的环境空间承载力;另一方面,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和资源小省的“重叠”,全省土地开发强度已达到20.99%,排全国第一,而全省人均耕地只有0.86亩,远低于全国1.51亩的人均水平。

  《意见》的目的是为推动“产业链”调整布局,优化产业区域空间组织和地理布局,推动全产业链深度协作,培育先进、绿色、安全、环保的产业集群,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调整的时间表,以2020年为期限。总体上说,到2020年,将关停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大的化工企业1000家;沿江危化品码头仓储企业数量只减不增,化工生产企业和液体化工码头入园率达到50%,关停所有不达标的化工园区。压减粗钢产能,总量控制在1.15亿吨以内,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的1750万吨去产能任务;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万千瓦以上,全省域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

  分行业来看,在煤电方面,严格控制煤电新增规模,企业新建自备电厂不能“燃煤”,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省内天然气发电和非化石能源发电来满足,同时,关闭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机组。到2020年,江苏燃煤发电项目装机规模控制在8000万千瓦以内,燃煤发电装机占比由2017年的67.6%下降至58.5%。

  对此,江苏省能源局局长杭海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考虑到统筹兼顾用电负荷、环境容量“两个因素”,将积极扩大区外来电规模、提高区外来电比例,“2020年,区外来电最大电力占全省最大负荷的比重由2017年的23%提高至28.5%左右。”

  在钢铁方面,除了将粗钢产能总量控制在1.15亿吨以内外,另一个重要的动作是严格控制钢铁行业相关的炼焦产能,有效降低全省钢铁行业综合能耗水平。根据规划,2018年底前,江苏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钢焦联合企业2020年底前原则上实现全部外购焦。

  此外,在化工企业3年内再关停1000家的基础上,江苏将对全省54家化工园区进行全面梳理,逐个进行规范发展综合评价,建立化工园区的退出机制,不达标的化工园区必须取消其功能定位。同时,调整优化危化品码头仓库的布局,推动其进园区,建立联合发展机制。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高清表示,坚决淘汰化工产业中的相对落后和过剩产能,2018年全省再关停750家以上化工企业,其中1-7月已完成了568家。

  在从产业“量”上进行调整之外,《意见》还对三大产业进行了区域分工上的调整。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指出,在近几年的发展中,江苏以打破了传统苏南、苏中和苏北的区域划分,施行了以扬子江城市群为引擎,以沿海经济带、江淮生态经济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为支撑的“1+3”重点功能区战略,因此,需要在更大范围优化区域布局,深化区域产业协同、联动和融通发展。

  而《意见》调整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了江苏沿江和沿海这两大主要地区。沿江和沿海地区的既有三大产业执行的是“调绿、调轻、调优、调高”,形成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目前,江苏现有粗钢产能70%以上分布在沿江和环太湖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过大,迫切需要释放发展的环境压力。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环太湖、沿运河等区域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

  以钢铁行业看,按江苏省经信委的初步测算,如果花大力气整合徐州地区分散弱小的冶炼,就可退出约400万吨钢铁产能,对于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的任务,“更有底气”。

  而根据《意见》,在沿江地区严格限制并压减化工钢铁产能,鼓励在沿海具有环境容量、发展条件的地区建立高水平化工钢铁产业基地,到2020年,初步形成沿江、沿海两个钢铁产业集聚区,做精做优若干个精品型特钢企业;化工方面,沿江地区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沿海地区重点实施先进、高端、绿色化工规范发展计划,高标准引进“市场前景好、技术工艺水平较好、安全环保压力较小”的产业项目。

  同时,《意见》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1公里范围以外,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

  杭海解释称,电力布局上,扬子江城市群地区着重优化500千伏电网结构和特高压交直流站的电网联络,促使2020年过江通道输电能力达到1600万千瓦,并在其他地区着重增加500千伏变电站布点,以满足产业聚集区用电增长需求。

  也就是说,在电力发展上,沿江和沿海地区努力做“减法”,其他地区适度做“加法”。而对于全省因电力平衡确需布局大型燃煤发电项目的,原则上仅布局在沿海地区。

  此外,《意见》还指出,江苏除徐州之外,独立炼焦企业在2020年之前要全部退出,特别是原本产能较为集中的环太湖地区。对于徐州本地,则整合并压减50%的焦化产能,只保留2-3家综合性焦化企业。

  就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徐州市压减的焦化产能,由江苏省政府统筹调配,坚持煤炭减量要求,用于沿海精品钢基地建设。

  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如何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到沿海地区?怎样理解新一轮的合理分工、错位发展?

  王志忠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本次调整是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区域发展实际的战略调整,不是静态调整,更不是简单的“企业搬家”,明确提出了沿海与沿江的安全环保标准,并且坚持全省“一个标准”。也就是说,无论是在产业布局调整过程中,还是项目落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地区实施安全环保“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不会出现沿江和沿海安全环保标准“双轨制”,故此,不搞“梯度转移”。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汉春则表示,正在制定一套符合省内实际的高起点标准体系,对钢铁行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从产能规模、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技经指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实现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