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富蕴可可托海机场与铜镍矿派出所联合召开机场净空区域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处置协调会,就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进行了集中讨论,确定有效防止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措施。
会议中,双方共同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探讨了防止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风险点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应对程序、联络机制和处理办法。分解了地方正政府、机场在无人机管控方面各自工作职责、日常管理等内容,划分了各自职责。
认真分析了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各方细致讨论,并形成初步意见,一、机场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发布机场净空保护区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具体范围(四角定位坐标及4至界限),净空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法飞行举报电话。二、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做好下列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防范处置工作,县(市)政府应当给予支持;(1)建设相关地面设施,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及民用无人机禁止飞区边界、路口等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牌。(2)加强机场周边区域巡防巡控,维护航行安全和运行秩序,发现影响机场净空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机场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3)建设民用无人机识别防控技术体系,实现对违法飞行民用无人机的技术防控。三、制定了富蕴可可托海机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处置预案、富蕴可可托海机场无人机申报流程、民用无人机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防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相关措施。
此次会议,明确了双方各自分管职责,建立了高效互通的无人机处置程序,规范了执法机制,为机场900平方公里净空区域内的空中交通管理,确保航空器飞行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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