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煤矿矿井水大量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备受诟病。随着相关约束政策出台及技术进步,矿井水综合利用逐渐步入正轨。但总体看来,当前矿井水综合利用仍是一种“被动”行为。煤炭矿井水综合利用现状如何?在“被动”治理变“主动”治理的路上有哪些障碍?如何扫清这些障碍?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我国煤炭矿井水总体利用率不及预期,产业化更是难上加难。推进矿井水治理,靠企业的单打独斗难成气候,还需政策支持。”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煤炭矿井水净化与综合利用技术研讨会上,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理事长张绍强呼吁。
矿井水与瓦斯、煤矸石并列为煤矿开采“三废”,煤炭矿井水占到了全部矿井水总量的80%左右,直接排放会对环境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如严重污染水源水质,导致矿区地下水位下降,破坏地下水循环系统,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危害等。目前国家针对矿井水治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循环利用、禁止外排。但是经过多年治理,矿井水综合利用仍存在诸多难题。
我国水资源与煤炭产量呈逆向分布特点。相关数据显示,14个大型煤炭基地煤炭产量占全国的95%以上,其中内蒙古、山西、陕西更是我国煤炭的主产区。但上述地区均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匮乏,植被稀少,生态环境脆弱,煤炭及相关产业用水紧张。
而煤炭开采又对水资源要求较高。据统计,我国煤炭采掘平均吨煤产生矿井水一度高达2吨。虽然经过近几年煤炭产业的布局调整,吨煤平均产水量降至1.2吨左右,但这一数值无疑仍偏高。同时,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凸显,全国煤炭开采每年损失矿井水60亿吨,相当于每年工业和民用水量的60%。
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何绪文指出,提高矿井水利用率、实现矿井水零排放是非常必要的。从供给端看,我国的煤炭主产区矿井水多为高矿化度矿井水,总溶解固体大于1000毫克/升,简单处理后无法使用;同时,由于缺乏受纳水体,排放会造成地标水土流失、盐碱化、植物枯萎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内蒙古、宁夏等地环保部门均要求矿井水达到零排放。从需求端考虑,对于前述地区依托于煤炭的煤电、煤化工园区等产业聚集区,对用水水质、水量又有着阶梯化、多样化要求,矿井水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供的一组数据则显示,2017年,我国煤炭矿井水量达53.5亿吨,但实际治理利用的仅有38.5亿吨,利用率仅为72%。
对于72%的综合利用率,张绍强认为这一数据仍不及预期,甚至从前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完成得并不好。他认为,近几年矿井水利用率提升的主要原因是煤炭产量缩减,以及去产能关闭了大量煤矿,客观上导致了矿井水量的降低。同时,矿井水利用率在不同地区之间极不平衡,如果要将矿井水利用总量和利用率分区考核的话,很多地区都不达标。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我国已有多项相关政策提及矿井水处理和利用问题。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就明确提出“推动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5%”。“水十条”也明确提出“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等。
但相关人士认为,这些政策并未有效推动矿井水治理的产业化发展。
张绍强表示,我国矿井水受区域影响水质差异大,西部地区矿井水含盐高,治理成本也高,仅靠企业一己之力难以支撑。同时,诸如水资源税、环保税等一系列税费也加重了矿井水治理的负担。此外,由于矿井水利用后产生的经济总量不够大,一些煤矿不重视,经营理念亟待转变。而净化治理后的矿井水往往又与下游用水企业因为水价协调的问题难以衔接。目前矿井水利用的产业化进程非常缓慢,究其原因在于相应的配套、激励措施不到位。
“对矿井水环保要求松绑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仍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提供政策倾斜,支持矿井水治理。”张绍强坦言。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表示,虽然矿井水产业化是治理、利用矿井水的有效方式,但其中涉及一个重要问题,即如果政策支持鼓励矿井水产业化,难免会吸引部分煤矿盗采地下水,从而导致地下水遭到更严重破坏,而目前很难找到解决该问题的办法。正因如此,鼓励矿井水产业化的政策迟迟得不到落实。
在激励政策不配套的情况下,矿井水综合利用水平提升之路该怎么走?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张永宁表示,近年来明显感觉在矿井水治理方面承受的环保压力越来越重。据其介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通过矿井水沉淀、过滤,兖矿集团矿井水达到了a1类排放标准;但到2000年初,受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影响,其兖州矿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要求矿井水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倒逼企业加大改造力度;通过配套建设燃煤电厂,兖矿集团的许多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率都达到了70%以上。但按照最新要求,到2020年,3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电厂要全部关停,这就意味着煤矿上的很多配套电厂都要关闭,矿井水综合利用量也必然随之减少。“希望相关部门能通盘考虑这些问题。本来企业的矿井水治理已经达标,但政策不停改变,已是逼得企业‘疲于奔命’。”张永宁坦言。
张绍强建议,在当前形势下,一方面要继续坚持保水开采,另一方面要加快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进步和经营理念创新,探索矿井水综合利用和深加工相结合的模式。此外,虽然未来“三废”治理将成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考核的硬指标,正在修订中的新的全民节水计划也或对煤炭矿井水利用带来更强约束,但煤炭开采企业也要主动提高矿井水治理意识,自觉保护好水资源。
中煤(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光认为,从技术角度看,当前矿井水处理技术普遍是添加聚丙烯酰胺、聚合氧化铝等物质,这种做法虽然可以解决污染,达到相应治理标准,但会影响后期的反渗透处理及产业化利用。“应该倡导在矿井水治理中做减法,创新真正的清洁环保技术,拒绝在环保治理中产生新的污染。”
一位不愿具名的接近生态环境部的专家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环境成本太低是煤炭开采领域长期以来的突出问题。如某产能1800万吨/年的煤炭企业几年间生态修复资金投入仅为649万元,计算下来,一吨煤的生态恢复投入低到了0.01元。他表示,下一步,环保督察在矿山治理方面,不仅要包括水资源、大气、噪声、废渣,生态系统影响也会成为重要内容,煤矿企业要在生产中提前做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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