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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15日前再关547座矿井

作者:27发布时间:2010-09-10

        拆除动力设备,上缴火工品,停止动力供电,遣散从业人员……8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山西省已经下发"关于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安全工作通知",今年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矿井关闭工作力度,9月15日前各级政府将组织对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547个(含方案外关闭8处)矿井实施关闭行动,确保其不再具备生产条件。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以来,按照有关规划方案,各地大力取缔非法煤矿、淘汰落后矿井,锁定目标是:矿井个数由2598处减少到1053处,压减比例60%,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全部淘汰,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

        截至今年7月,全省已有804座不符合条件的矿井被关闭、关死,"多、小、散、低"的产业格局正发生着根本转变。在此基础上,为全面完成今年关闭目标,山西省将组织对正在实施关闭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547个(含方案外关闭8处)矿井,逐矿实施关闭行动,确保9月15日前拆除其主副井提升运煤系统的动力设备,遣退从业人员,公安部门停供并清缴火工品,供电部门停止动力供电,有关部门注销相关证照,监管单位派专人24小时逐矿盯守。

        同时,鉴于个别重组整合或关闭矿井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山西省将对已经关闭的374个 (含方案外关闭5处)矿井进行"回头看",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对已按照"六条标准"关闭的矿井要及时移交国土部门,并将移交名单上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