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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治理煤矿两大隐患成效初显

作者:27发布时间:2010-09-13
        神木县煤炭产业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县采煤沉陷面积也在逐年增大,火灾隐患突出。经初步统计,采空区和火灾隐患区主要分布在大柳塔、中鸡、孙家岔、店塔、永兴、西沟、麻家塔等7个区域,涉及146个煤矿。
  
  面对日益严峻的矿山地质环境形势,2009年,神木县启动了煤矿采空区和火灾隐患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两大隐患综治试点启动
  
  神木县地方煤矿采用房柱式开采煤炭,顶板虽然能够保留,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极可能沉陷。而且因其煤炭资源埋藏浅,煤层厚,煤炭开采易破坏地下隔水层,造成区域性地表水渗漏。
  
  同时,由于煤田煤炭燃点低,“露头煤”等埋藏浅的煤层容易自燃,如果采空区沉陷后裂缝会加大延伸,导致井巷漏风严重,很容易诱发采空区余煤氧化自燃,发生火灾。
  
  为有效遏制这两大隐患,神木县于2009年启动了煤矿采空区和火灾隐患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县上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神木县煤矿采空区和火灾隐患区综合治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确定了收费标准,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科学规划、综合治理,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明确主体、公平竞争,统筹协调、利益共享的治理原则。
  
  县上要求,综合治理要切实做到有效消除采空区和火灾隐患区的安全隐患,保障矿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治理整理出新的生产生活用地,将分散的群众集中到一起居住,不仅使群众能住得下,而且住得住,有效解决农村因基础设施建设而压覆资源的问题;回收残留煤炭资源,带动当地群众致富,增加财政收入;解决因“矿竭村衰”引发的各类不稳定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矿区群众的长期生计问题,使矿区群众在煤挖完后仍然能致富。
  
  生态治理,群众实惠
  
  3个试点项目顺利开工实施
  
  目前,神木县已有4个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得到了审批,分别是孙家岔镇柠条塔煤矿、中鸡镇高家畔煤矿、大柳塔镇苏家壕煤矿和白家湾煤矿。另有7个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分别是孙家岔镇瓷窑塔煤矿、创威煤矿、排界南煤矿、阴湾煤矿、店塔镇黄土湾煤矿、大柳塔镇东川煤矿和中鸡镇白泥圪堵煤矿。其中排界南煤矿是市上的试点(市国土资源局审批),阴湾煤矿和白泥圪堵煤矿分别由省市煤炭部门批准露天开采。
  
  为确保综合治理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该县对采取工程措施时附带采出的残留煤进行有效规范的规费征管,同时收取一定数额的治理保证金,按剥采比进行调节,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力求通过试点建设,完善制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使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开。
  
  目前,该县有3个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开工实施,开挖面积615亩,回收残留煤炭资源面积345亩,回收残煤125万吨,完成回填面积323亩,复垦绿化面积230亩,上缴各类税费1.353亿元。现在,已收取3个开工项目的周边区域治理保证金(备用金)7057.2万元,收取恢复阶段治理保证金3845.99万元,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300万元。这3个项目区共涉及群众840人,兑现临时用地补偿款1.6968亿元,平均每人20.2万元。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较为明显,初步达到了生态治理、政府回收、群众实惠、企业盈利的目的。
  
  未来治理方向
  
  三大举措是关键
  
  开展煤矿采空区和火灾隐患区综合治理工作是一件多方受益的好事,但是存在着法规制度不健全、经费难落实、试点难推进等问题。目前,神木县正在编制煤矿采空区和火灾隐患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争取配合市上已出台的规划继续推进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结合本县实际,神木县委、县政府认为,未来治理煤矿采空区和火灾隐患区综合治理首先要从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入手,做到有法可依,并积极落实中央政策,科学征收资源税,建立生态地质环境治理“三同时”制度;其次要积极争取提高大矿塌陷补偿标准,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最后要因矿而异,采取不同措施治理,将搬迁和安置同步进行,以达到科学利用大矿边缘的边角和残留煤炭资源的目的。来源: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