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淄博市2018—2019年工业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钢铁、焦化、水泥等多个重点行业将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实施范围包括钢铁、焦化、水泥、陶瓷耐火、砖瓦、氧化铝、炭素、铸造、医药农药、PVC手套、运输等行业。其中钢铁行业中有高炉炼铁工序的,限产50%。水泥行业中有熟料生产线的水泥企业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2018—2019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鲁水协字〔2018〕46号)文件执行,停产4个月。
秋冬季期间,凡是应当列入错峰生产行业的企业,但瞒报漏报的,一律立即实施停产,并连续停产120天。对于环保手续不全、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涉嫌偷排偷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实施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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