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大为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今年1至10月,全省空气质量同比改善5.7%,重污染天数减少5.7天,PM2.5浓度下降11.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另一方面煤炭削减与散煤污染控制任务艰巨。一些规模以上企业煤炭削减不降反升。西安部分国有企业煤炭消耗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关中地区单位面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强度分别为全国的3.3倍、3.2倍和2.5倍,全省61%的二氧化硫和62%的氮氧化物集中排放在该地区。
今年10月中下旬至11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环资工委主任李三原分别带队,6个执法检查组以法律为准绳,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带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省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清单,创新检查方式,时常“变换打法”,采取正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直奔突出问题。
但也点出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完成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依然艰难;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依然不到位;执法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法律宣传还不够深入。如有的企业环保投入不足,防治设施简陋,有的“带病运行”;有的在线监测设施运维管理不规范,存在偷排、超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等问题。
郭大为介绍,2017年陕西省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9.8%,其中重工业占二产比重达81%。能源结构偏煤。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一直处于高位、平均比重在70%以上,作为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偏高、转化利用不够,全省万元GDP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今年1至10月,关中地区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5334.6万吨,同比削减342万吨。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省火电机组脱硫、脱硝比例分别达到99%、97%,关中地区3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下势取缔“散乱污”企业7039家,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企业400家,餐饮油烟点位7219家(个)。
对照国家和省上确定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关中各市区完成今年优良天数目标任务难度很大。今年1至10月,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西安、咸阳、渭南3市均在后20名之内。今年10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浓度降幅排名,山西的吕梁、晋中和临汾位居前3位,陕西省的咸阳垫底。关中地区臭氧污染呈现出时间提前、过程延长、浓度加重、持续加剧等特点,已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原因之一。
老百姓的痛点就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郭大为说,针对这些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科学界定“散乱污”企业范围,列出关停淘汰清单,保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要加大高排放老旧载重车、重型柴油车和其他不达标排放车辆的监管,坚决杜绝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要坚持既严格执法,铁腕治霾,铁面问责,对违法违规企业“亮红灯”、出重拳,该禁的禁,该罚的罚,该问责的问责,该付出代价的付出代价,增加执法的刚性和力度,又加强政策性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在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循环发展上“开处方”、找办法、寻出路,防止执法工作的简单化、“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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