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超限额标准用能的单位实施惩罚性电价,不是随便说说的,而要建章立制动真格。记者18日从浙江省政府公布的通知中发现,对超能耗单位不再是多交电费这么简单了,限期治理不达标的将被停业或关闭。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单位GDP能耗完成不足1%。而据测算,今年必须完成3.2%的降幅,才能完成国家“十一五”下达的目标任务。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签署公布的《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从今年10月1日起,凡是能耗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内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电监会浙江监管办确定;超过限额标准1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
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费按照单位产品实际消耗能源量(电量)与限额标准的差额,分别乘以核算期内合格产品产量、加价标准计算。收费周期每半年一次。浙江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执收时不得擅自减免,也不得擅自加价。
这一办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责令超限额标准用能单位限期进行治理。在规定期限内不治理或治理后能耗标准仍不达标的,按规定权限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关闭。
据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凌云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同比增长20.6%,导致单位GDP电耗同比上升8.0%,省辖11市单位GDP电耗全部上升。
“目前节能任务核心就是限制高能耗企业的用电,控制过快增长的电耗。”凌云表示,尤其要坚决压缩限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纺织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等八大类高耗能行业企业的用电。(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云南省5个行业落后产能提前30天关停
据媒体报道,截至8月31日,云南省铅冶炼、造纸、炼钢、锌冶炼、电石5个行业落后产能已全部关停,距离“全省落后产能9月30日前全部关停”的目标提前了30天。
其中,铅冶炼公告淘汰7万吨,涉及2户企业;造纸公告淘汰1万吨,涉及1户企业;炼钢公告淘汰15万吨,涉及1户企业;锌冶炼公告淘汰15万吨,涉及1户企业;电石公告淘汰1.25万吨,涉及1户企业。上述5个行业涉及曲靖、文山、大理、丽江、昭通5个州(市)的6户企业25.05万吨落后产能。其余5个行业的关停工作正在进行中。
邢台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部完成
据邢台市发改委消息,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开展“节能减排会战月”通知精神,邢台市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掀起节能减排“会战九月份、决战四季度”的高潮。
邢台市淘汰落后产能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在前几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4台、103.6万千瓦,水泥机立窑72座、产能576万吨,淘汰玻璃生产线194条、产能4268万重量箱,爆破拆除386座土石灰窑的基础上,邢台市今年上半年淘汰小高炉两座、产能53万吨,淘汰落后玻璃生产线7条、产能404万重量箱,小火电机组2台、容量12MW。9月份又淘汰玻璃生产线1条,产能25万重量箱。9月14日,该市在内丘顺达钢铁公司举行了小高炉关停拆除仪式,拆除220立方米小高炉1座,产能28万吨。按照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邢台市已全部关停到位,淘汰落后形成节能量80万吨标准煤。
加快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进度。对列入省考核的14个重点节能项目和列入减排目标考核的8个污水处理、脱硫工程等重点项目,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通报制度。对工程进度迟缓的加强调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力争11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
继续实行跨县(市、区)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和偷排偷放案件,严肃处理。每天对在线数据进行汇总,对无法传输的、出现超标数据和传输数据固定不变的,环保执法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具备立案条件的,严肃查处。对上游市来水和跨县(市、区)河流断面五天一监测,发现水质超标,立即对上游涉水企业进行排查,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的,立即处理,确保邢台河流断面水质出市口好于入市口。
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全额及时征缴落后产能差别电价。对专项节能监察查出的6家超限额标准用能企业,从7月1日起执行惩罚性电价。
莱芜六举措冲刺减排目标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据报道,日前,山东莱芜市政府专门发出通知,提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重大节能减排项目等六项针对性措施,以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确保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比2009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加快发展服务业,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比2009年提高1个百分点;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过快增长,年内一律不再审批核准“两高”项目,同时全面清理取消针对“两高”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压缩“两高”企业用电。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9月底前完成鲁中水泥、鲁能水泥和连云水泥3家企业32.8万吨立窑水泥生产线淘汰任务。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实行工业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工业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能耗超过已有国家和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
加快实施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完成12万只节能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年底前所有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大力推进非电力行业重点脱硫项目,督促已建成的脱硫项目正常运转。抓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确保第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莱城工业区于11月底前将园区污水纳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量。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强化重点企业生活片区生活污水治理,确保鄂庄煤矿、万祥矿业、华泰矿业等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推进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年底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达到23万平方米。加快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步伐,年底前完成2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积极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确保公共机构能耗比2009年降低5%以上。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突出抓好钢铁、电力、煤炭等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今年全市综合利用企业达到25家,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6%,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5%以上。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和合理使用农药技术,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强禽畜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养殖废水的无组织排放。
加强节能减排监管。组织开展专项节能执法检查,强化各类污染源监督,实施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切实把能耗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西宁市多项有效措施并举淘汰落后产能
据报道,近日,青海省政府出台多项有效措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以确保全省“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9月底前关停被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据悉,青海省对已经被列入淘汰范围的生产能力及设备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按规定时限实施关闭;对未按规定关闭的,电力部门停止供电。对2010年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9月底前必须全部实施关停。
●力促低能耗产业尽快投产达产。青海省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低能耗、高附加值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对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进度的跟踪服务,加快推进高精铝板带、机织藏毯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促这些低能耗项目尽快投产达产。
●奖励和补贴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青海省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对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积极采取减产措施完成节能量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加大对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对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等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力争年内完成一批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坚决拆除死灰复燃落后产能设备。目前,省政府已派出工作组,全面检查全省重点地区工业节能工作整体安排情况,对落后产能淘汰关停、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及生产工艺超限额用能等情况,展开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对死灰复燃的落后产能,坚决拆除设备。(我的钢铁网综合资讯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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