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开始,山西省新修订的《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开始实行,该条例针对山西省的实际,强化了对燃煤污染、工业污染的防治。
该条例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主要围绕关于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大气污染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引进、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城市道路清扫扬尘污染防治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根据山西产煤大省的实际,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各级政府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开采,市、县两级政府可以划定禁煤区等内容。条例还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防治,对施工建设、矿山开发、物料堆放运输、垃圾处理、农药化肥使用、烟花爆竹燃放、祭祀殡葬、城市街道清扫作业等方面污染防治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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