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了解各地开展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分别在沈阳市和马鞍山市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34号文相关工作座谈会,辽宁、安徽、天津、河北、山东、山西、江苏等16个省(区、市)工业主管部门和宝钢、鞍钢、武钢、马钢等重点钢铁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围绕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34号文所做工作、《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落实情况、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和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等情况做了发言,部分钢铁企业还对“走出去”战略、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等方面做了介绍。
从此次座谈会和实地调研情况来看,国办发[2010]34号文发布实施以来,对推动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各地方、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34号文的积极性很高,国办发[2010]34号文提出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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