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领导下井制度即将出细则
作者:27发布时间:2010-09-27
为应对国家政策,广西一煤矿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让其替矿领导下井,玩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事一经曝出,惹得公众心中不平。而在产煤大省山西,有人或许有这种担心,但随后的报道让人们打消了这种想法。在国家下发《规定》后,曾有几家中央媒体的记者到山西一些煤企进行暗访,结果发现很多煤矿都在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安全是煤矿生产头等大事,在本报记者昨日的采访中发现,山西的落实工作正在紧张踏实地进行。
“就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事宜,我们已和省煤监局起草相关细则,近日正式出台。”昨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办公室负责人说。细则颁布后,省煤炭工业厅将联合省煤监局,对全省煤矿实施全面排查。
事实上,今年9月4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规定不久,省煤监局就向全省煤企转发了文件,并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纳入山西省煤矿监察执法计划。紧接着,省煤监局还召集省属大型煤矿安全副总开会,解读并现场传达了这一制度。
同煤集团塔山煤矿副总经理沈明柱昨日说,目前他们矿有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13人,已全部实行带班下井。
多数煤矿已实现
根据规定,“领导带班下井”中所说的煤矿领导,是指“包括煤矿矿长在内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必须带班下井,并且和工人同时升井。
其实,在国家下发相关规定之前,山西省一些大型煤矿就开始施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只是和之前的做法相比,现在的规定更加严格和细化了。”省煤炭工业厅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说。据了解,潞安集团每月对副总工程师以上矿领导下井带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各级矿领导下井数要各占当月下井总数的三分之一。
目前,山西省多数煤矿集团都把“领导带班下井”列入煤矿安全监管范围,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许多煤矿要求分管生产、机电的矿长每月至少要下井15次,一般的矿领导不少于8次。
纳入监察执法计划
在《规定》发布后不久,省煤监局就以文件形式向全省煤企转发,并将纳入山西省煤矿监察执法计划。
“我们已经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作为煤矿监察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了年度监察执法计划,每年开展2到4次专项或重点监察。”省煤监局办公室主任王志杰说,山西省各地煤监分局已经接到通知,在近期对辖区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监察。
在这次专项监察中,省煤监局将对“是否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是否制定煤矿领导每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煤矿领导带班履行职责情况”、“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档案等情况”、“群众举报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等六种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王志杰说,“各煤监分局要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对未严格履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煤矿和个人,要依法查处,对发生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山西细则近日出台
据了解,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煤矿监管部门,根据《规定》制定出台相应细则。
山西省根据《规定》起草的实施细则已经尘埃落定,于10月7日之前出台。“根据相关要求,我们已和省煤监局起草了细则,近日向全省印发。”省煤炭工业厅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细则颁布后,省煤炭工业厅将联合省煤监局,对全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煤矿生产,矿领导的作用至关重要。在省煤监局下发的通知中,对煤矿领导定性为“三者”:煤矿领导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实施者,是井下安全生产的最高指挥官,又是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直接领导者。目前,随着《规定》即将实施,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即将迎来一场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监管风暴。来源:山西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