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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批复新疆苇子沟煤矿一期工程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9-02-12

  2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疆昌吉白杨河矿区苇子沟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下称“《批复》“),苇子沟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9.83亿元。

  《批复》显示,为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苇子沟煤矿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项目单位为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

  苇子沟煤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24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工业场地位于井田北部、苇子沟与香房沟交汇处。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投产时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绞车和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煤炭洗选采用动筛跳汰选煤工艺。煤矿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矿区110千伏变电站和106煤矿35千伏变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