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三月份强化错峰生产方案》要求,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和2018-2019年采暖季错峰生产执行情况,现将2019年三月份重点行业强化错峰执行方案调整如下: 一、调整原则 1、我市2019年重点行业三月份强化错峰生产执行方案自2019年3月3日起执行至2019年3月31日止。 2、全市重点行业在严格落实三月份强化错峰生产方案的基础上,一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和《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年二三月份涉气工业企业强化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武气领组〔2019〕2号)规定要求执行到位。 3、本次没有调整的行业及企业仍按《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年二三月份涉气工业企业强化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武气领组〔2019〕2号)规定要求执行。 二、调整内容 钢铁行业 1、武安市钢铁行业2019年3月3日至3月31日错峰生产方案,按照在A方案的基础上,强化管控加严10%的限产负荷执行,不再执行《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年二三月份涉气工业企业强化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武气领组〔2019〕2号)有关要求。 2、武安市钢铁行业烧结机机头烟气治理采用SCR+湿法脱硫技术路线改造的烧结机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对尚未完成超低排放治理且未完成消白烟治理的烧结机(裕华2套、文丰1套)实施停产。 3、涉及供暖企业与供暖脱钩不再按照核定负荷生产,按本次评定原则确定的生产负荷组织生产。 4、各企业采暖季期间拖欠的产能,原则上在采暖季结束后4月份补齐限产比例对应的管控天数。 焦化行业 1、武安市焦化行业2019年3月3日至3月31日错峰生产方案,按照在A方案的基础上强化管控,焦炉再延长结焦时间12小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焦炉延长结焦至48小时。 2、焦化企业完成消白烟治理且治理效果良好的焦炉减少结焦时间4小时。 铸造行业 A类企业总体限产比例40%左右,B类企业总体限产比例60%左右,以生产天数计;未列入三月份强化错峰生产方案的铸造企业全部停产。 砖瓦行业 砖瓦(矸石砖)企业全部停产。 水泥粉磨站 水泥粉磨站总体限产比例50%,以生产天数计。 石灰行业 石灰(氧化钙制造)行业,总体限产比例50%,以生产天数计;未列入三月份强化错峰生产方案的石灰企业全部停产。 独立球团厂 独立球团企业全部停产。 岩棉行业 岩棉企业全部停产。 三、有关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错峰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强化错峰生产要求,根据重新核定的生产负荷,督导制定具体生产方案,落实到各生产线及具体设备,明确到具体生产日期。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乡镇政府(管委会),对企业生产方案现场核查、审核;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强化错峰生产方案修改错峰运输方案;各企业制定的具体生产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大气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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