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从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贵州火电企业同比减亏26亿元(人民币,下同),煤炭行业实现利润总额55.8亿元、同比增长20%。
地处中国西南腹地的贵州,素有“江南煤海”之称,且水能资源蕴藏量居中国第6位。依托丰富的资源,贵州拥有大型煤炭企业百余家,建成投运了20余家火力发电企业,但多年来贵州省内“煤、火、水”始终各自发展,并处于相互竞争的状态。
为加快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贵州2017年5月印发并试运行《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新机制”),力图破解发展不平衡的难题,打造煤炭、火电、水电利益共同体,合力做大能源“蛋糕”。
贵州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丁雄军介绍,新机制实施近2年来,通过建立完善水火发电权交易、电煤中长期合同等系列制度,有效缓解了能源运行大起大落影响经济平稳发展的难题,释放出极大的制度改革红利。
数据显示,2018年贵州GDP达14806.45亿元,连续8年位居中国前列,贵州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0%,能源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23.8%,同比提高13.8个百分点。
新机制促进煤炭、火电、水电均衡发展。2018年,贵州省内供应电煤6300万吨、同比增加795万吨,年底统调电厂(含清水河)存煤703万吨,最高时达719万吨;统调火电发电量达1044亿千瓦时,保障了电力充足稳定供应。
据了解,贵州水、火发电权交易收益全部用于电煤储备和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目前贵州省大工业目录电价排在中国第24位,为中国电价最低的省份之一。
“新机制”带来“新动力”,以贵州发耳电厂为例,过去发耳电厂每年电煤供应缺口在150万吨以上,亏损严重。新机制实施后发耳电厂“缺粮”的日子逐渐好转,发耳电厂向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发电权,交易量达3792万元。同时,发耳电厂与煤矿企业签订供煤合同,实现进耗平衡。
此外,新机制实施后贵州优质煤炭产能逐步释放,并在中国率先制定煤矿智能机械化改造标准及验收办法,2018年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率达71.7%,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达41%,抽采率、利用率均居中国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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