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钢铁行业去产能结果显著,但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的步伐并没有停止,这一次有关部门把重点放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并加大税收、资金、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支持力度。随着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以来,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2017年以来,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成为了工业部门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经济向高质量增长转变,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钢铁行业进入超低排放的“快车道”。
钢铁行业对大气污染不容小觑
钢铁行业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粗钢产量9.28亿吨,占世界粗钢总产量的51.3%。钢铁行业工艺流程长、产污环节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生态环境部介绍,2013年以来,共淘汰落后和过剩钢铁产能2.1亿吨,取缔地条钢1.4亿吨,这些措施使得在全国钢铁产量上升的同时实现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但由于钢铁行业总产量巨大,排放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总排放量依然高企不下。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表示,钢铁行业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为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委研究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深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将在带动钢铁行业升级转型的同时,推动全国尤其是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向高质量增长转变。贺克斌说,钢铁行业是目前我国主要的大气污染排放源之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2018年粗钢产量9.28亿吨,占世界粗钢总产量的51.3%。钢铁行业工艺流程长、产污环节多,污染物排放量大。近年来,通过采取结构优化、重点地区企业异地搬迁、强化末端污染治理等措施,我国积极推进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2013年以来,共淘汰落后和过剩钢铁产能2.1亿吨,取缔地条钢1.4亿吨,这些措施使得在全国钢铁产量上升的同时实现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但由于钢铁行业总产量巨大,排放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总排放量依然高企不下。据测算,2017年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106万吨、172万吨、281万吨,占全国排放总量的7%、10%、20%左右。随着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以来,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下降,2017年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成为工业部门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来源。同时,钢铁行业是货物运输量最大的行业之一,我国钢铁行业货运量为40亿吨以上,占全国货运总量1/10左右。与国外钢铁行业以铁路和水路运输为主不同,我国钢铁行业主要依靠公路运输,运输过程中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非常突出,占钢铁企业自身排放的20%以上。尤其是重点区域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将在目前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4%、18%、21%;长三角地区将分别削减8%、11%、20%;汾渭平原将分别削减3%、6%、15%。模型分析结果表明,上述污染物削减将带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5.6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占区域平均PM2.5浓度的9%、8%、4%。
对超低排放要求并不是“一刀切”
根据《意见》,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实现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方式运输,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贺克斌说,《意见》对超低排放要求并不是“一刀切”,对烧结机和其他主要污染源分别提出不同限值,还要求钢铁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确保长期连续稳定运行等都体现了《意见》的差异化管理。“钢铁工业是流程工业,生产工艺环节众多,其超低排放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最本质的区别是,必须是生产全流程所有生产环节全方位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说,因此,《意见》还要求大宗物料产品采取清洁运输,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2021年底前可采用国五排放标准汽车等。《意见》规定,到2020年底前,力争重点区域60%左右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李新创说,该目标体现了时间服从质量的核心思想。《意见》提出,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应设施升级、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等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区域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意见》指出,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烧结、球团、炼焦、石灰窑等高排放工序应采取停限产措施;当预测到月度有3次及以上橙色或红色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实行月度停产。贺克斌说,《意见》的实施将稳步改变我国钢铁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降低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据初步测算,到2025年,《意见》任务全面完成后,将带动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削减61%、59%和81%。由于钢铁行业在重点区域相对更为集中,超低排放改造将在重点区域产生更大的环境效益。模型分析结果表明,重点区域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后,将带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5.6、3.4、2.4微克/立方米,占区域平均PM2.5浓度的9%、8%、4%。
Copyright (c) 2025 www.dri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奥沃冶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津ICP备11000233号-2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247
电话:022-24410619 传真:022-24410619
E-mail:12088020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