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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撑起全省增值税“半壁江山”

作者:27发布时间:2010-10-28
        增值税,在国税主体税种中可谓地位显赫。因为增值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一般为40%以上。仅此一个税种,即对整个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起着关键作用。
  
  在山西省增值税税收收入中,煤炭增值税又占有绝对的分量。在某种程度上,煤炭产量的多与少,左右着山西省增值税总体收入。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煤炭行业产量、销量与价格虽然时有起伏,但从基本走势上看,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有力地支撑了前三季度全省增值税收入的快速增长。
  
  前不久,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发布数据显示,前9月,山西省煤炭行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3297亿元,同比增加1049亿元,增幅46.67%。省属五个国有重点税源煤炭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38亿元,同比增加25亿元。今年煤炭行业生产销售对全省GDP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9月份山西省完成原煤产量6304万吨,接近月产量6400万吨的历史高点。1-9月全省累计完成原煤产量5.2229亿吨,同比增长21.08%,累计实现销售产值3191亿元,同比增长44.63%,绝对额增加985亿元。
  
  煤炭行业量增价升,成为支撑全省国税收入增长的主要行业。据山西省国税局统计资料显示,1-9月份全省煤炭行业累计入库增值税328.99亿元,同比增长16.48%,增收46.54亿元,占到全部增值税588.57亿元的55.9%,占到增收额的84%。
  
  山西省国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张锁林分析认为,煤炭税收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全国宏观经济复苏,煤炭需求稳步回升,煤炭产量、价格齐增有力拉动了煤炭行业税收的增长。前三季度,全省煤炭税收是支撑国税收入稳健增长的中流砥柱。但是,近两个月来价格波动明显,增加了第四季度税收收入的不确定性,一旦再度下滑,组织收入工作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与此同时,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短期内对山西国税收入形成直接影响。自2009年以来,山西省实施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的复工周期较长,目前企业陆续复产,一方面造成短期内本地原煤供应不足,用煤企业只能转向外市、外省甚至国外采购原煤,造成进项税金增加、运费抵扣加大、企业税负降低、实现税收下降;另一方面由于矿井的改造,综采设备的投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将进一步加大,势必影响后几个月全省增值税的实现,组织收入的风险依然存在。
  
  如何确保全省国税收入任务完成,第四季度至关重要,这也成了国税部门上上下下关注的焦点。据了解,目前,国税部门已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比如:强化税收预测分析,通过经济税收对比分析,从经济总量、结构、征管、政策等方面分析经济税源形势,认真开展预测工作,努力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客观准确把握收入趋势。同时,认真落实加强征管、堵漏增收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税收征管状况监控,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措施,规范管理,大力组织收入。
  
  山西省国税局局长许月刚也表示,全省国税系统将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督办落实各项组织收入工作的要求和措施,促进国税收入的稳步增长,努力完成全年国税工作任务。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