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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用5年将全省煤炭消费净压减5000万吨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9-07-03

  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利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煤炭消费争取净压减5000万吨。

  指导意见称,目前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国家确定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建设能耗刚性需求成为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此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冬季供暖节能降耗、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重新分解各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其中,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核查清理在建焦化产能,违规产能一律停止建设,2019年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2020年压减655万吨,两年共压减1686万吨;推进冬季供暖节能降耗,增加大容量高效机组供热负荷,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3000万千瓦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1.5亿平方米。

  在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利用3-5年时间,逐步将煤炭热值标准由3700-4300千卡提高到5000千卡左右。加大老旧设备改造力度,推广新型水煤浆、煤粉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部淘汰。提高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小机组运行时间。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山东各市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并重新分解各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为确保达成上述任务,山东省政府将成立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同时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