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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达钢铁集团环境违法被罚40万元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9-07-10
江苏兴达钢铁集团环境违法被罚40万元

  据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消息,该局7月8日集中公示了一批查处的涉环境违法的案件,其中江苏兴达钢铁集团因违法向大气中排污,被处罚款30万元。

  根据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徐环罚决字〔 2019〕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位于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境内的江苏兴达钢铁集团,在2019年3月22日,该局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号90平方米烧结机正在生产,徐州徐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2号烧结机机尾废气排放口采样检测,结果显示2号烧结机机尾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颗粒物为38.4mg/m3,超过《 钢铁烧结、 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28662-2012)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徐州生态环境局认为,江苏兴达钢铁集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给予该公司处罚30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9年3月18日,该局执法人员还发现江苏兴达钢铁集团的2#和3#机组正在运行,其550m3高炉(2#高炉)出铁场正在出铁,出铁场出铁沟部分盖板打开,粉尘收集不完全 , 粉尘未采取全密闭收集措施,部分粉尘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2#12m2竖炉下料口位置一圆柱形管口落出粉尘至链板机,粉尘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该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