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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号 公布2011年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作者:27发布时间:2010-11-01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72号
【发布日期】2010-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1年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金属量) 万吨 1.57
锡及锡制品(金属量) 万吨 1.89
锑及锑制品(金属量) 万吨 6.03
钼(金属量) 万吨 2.55
铟(金属量) 233
矾土 万吨 83
白银(金属量) 5670
磷矿石 万吨 150
滑石粉(块) 万吨 68
碳化硅 万吨 21.6
甘草及其制品 6500
镁砂 万吨 185
其中 轻(重)烧镁 万吨 123
70%以上氧化镁 万吨 10
水镁石 万吨 50
氧化镁混合物 万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