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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文件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19-07-12

  7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确定利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煤炭消费争取净压减5000万吨。同时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

  山东省是煤炭消费大省,目前年煤炭消费总量约4亿吨,位居全国首位,煤炭在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比重达到80%左右。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是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举措。按照部署,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要由2015年的40927万吨,压减到36834万吨以内;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2015万吨标准煤以内,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比2015年提升4个百分点。

  山东省将进一步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核查清理在建焦化产能,违规产能一律停止建设。2019年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2020年压减655万吨,两年共压减1686万吨。2019年7月底前,分行业制订出台钢铁、地炼、电解铝、轮胎、化肥、氯碱等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

  山东省将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9年7月底前,制订出台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煤炭热值,利用3至5年时间,逐步将煤炭热值标准由3700至4300千卡提高到5000千卡左右。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部淘汰。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同时,推进冬季供暖节能降耗,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3000万千瓦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1.5亿平方米。

  山东省还将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整治淘汰产出效益低的企业,并重新分解各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各市将根据压减任务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压煤工程,以工程化管理方式确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为做好相关工作,省政府将成立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同时,严格督导奖惩,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进行奖励激励;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采取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