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矿山企业需配备哪些专业技术人员?昨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听取各方专家、代表的意见。据悉,《办法》对矿产开发应当具备的主体资格、资金、技术、规模和地质环境等条件进行了明确。据悉,根据相关规划,到2015年,湖南矿山企业5年内拟减至5500家。
据了解,湖南省矿产资源比较丰富,但多年以来,由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准入条件不明确,对采矿权申请人和采矿权人的主体资格、资金、技术、开采规模等要求较低,致使全省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门槛低,矿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不高,采选冶炼技术水平偏低。数据显示,全省现有矿山企业7000余家,小矿山占90%。
“制定《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准入管理办法》,建立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对逐步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市场秩序、保护地质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据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要求采矿权申请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申请采矿登记,矿山规模不得低于最低生产建设规模;采矿登记申请人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和矿种应当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允许、限制、禁止开采矿种目录的规定。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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