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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部署淘汰落后产能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169发布时间:2010-12-16


    为确保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商淘汰落后产能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同意,定于12月13日至23日对重点省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组织好监督检查工作,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了淘汰落后产能监督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淘汰落后产能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以及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轻工、印染、化纤等行业协会参加督查的同志参加了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规划司、产业司、运行局、节能司、科技司、原材料司、装备司、消费品司、电子司、人教司、驻部监察局参加督查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朱宏任全面介绍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阐述了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朱宏任强调,加强监督检查是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地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需要。他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分成10个工作组,分别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司局级领导带队,于12月13-23日,对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的河北、山西、河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广西、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20个省(区)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工信部产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