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煤炭应急储备基地
作者:27发布时间:2011-01-05
规划目标
第一批建设龙口、莱芜、诸城、齐河4个省级煤炭应急
储备基地,规划建设日照、高唐等煤炭应急储备基地
保障能力
今年应急储备能力争取达到300万吨;到2015年,建成6-8个区位优势较强的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储备规模达到600万吨以上
近年来山东经济快速发展,对煤炭的需求也持续增长,这让加快建设煤炭应急储备基地成为必然要求。为此,山东今年将争取建成4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煤炭应急储备能力争取达到300万吨左右。
根据今天发布的《关于推进山东省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的意见》,山东省要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强省内煤炭应急储备基地规划指导,以企业为建设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部门综合规划煤炭应急储备规模,确定应急保障重点领域和时段;企业负责日常生产经营,实施煤炭现货动态应急储备,保障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急需。
意见提出,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主要建设在重要港口及陆路枢纽处、重要煤源集散地和重要煤炭消费区域,具备交通运输优势、煤炭储备用地优势和煤炭消费辐射优势。建设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的企业要具备上游煤炭资源和下游煤炭消费用户优势,煤炭应急储备能力要达到60万吨以上、年配送运营能力达到2000万吨以上,有与储备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煤场地、煤炭装卸设施和煤炭经营基础,能够发挥煤炭经营的骨干带头作用。
山东省提出2011年争取建成4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煤炭应急储备能力争取达到300万吨左右。到2015年,建成6-8个区位优势较强的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煤炭应急储备规模达到600万吨以上,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省、信息畅通、管理规范、市场运作、保障有力、节能环保、安全有序的全省煤炭应急储备网络,并争取将山东省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列入国家规划给予支持。
根据规划目标,山东省第一批建设龙口、莱芜、诸城、齐河4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规划建设日照、高唐等煤炭应急储备基地。以龙口、日照基地为依托,发挥东部沿海港口优势,加大海运煤炭调入量,实现港口向鲁东、鲁中和鲁东南的煤炭应急配送;以齐河、高唐基地为依托,发挥铁路、公路连接山西省和京津塘交通枢纽的优势,实现向鲁北、鲁西、鲁西南地区的煤炭应急配送;以莱芜、诸城基地为依托,实现向鲁中地区的煤炭应急配送。
同时,全省还将健全煤炭应急储备模式。实行应急储备,定向保障;用户定需,基地储货;合同供需,市场定价;政府支持,保障供应。有关部门将协调主要应急保障重点用户企业,确定应急保障储备数量,督促用户企业与储备基地签订应急储备合同,储备基地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与供煤时间组织储备和供应。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