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山西省河津市的山西宏达钢铁集团发生2起安全事故,但是至今没有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涉嫌瞒报。举报人称,2019年9月28日凌晨3时许,河津市宏达钢铁集团煤场,因装载机和工人夜间近距离违规同时作业,发生一起恶性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一名清理场地的工人当场死亡。
死者,崔建廷 男,时年50岁,系河津市稷西线僧楼乡张吴村人,家里5口人,妻子马彦珍49岁,患有严重癫痫病;女儿崔飞燕23岁,就读于哈尔滨铁路学校;儿子崔飞鸿13岁就读于张吴小学;母亲苗牡丹78岁。死者于事发的第四天,亦即十月一日下葬。
事故发生后,宏达钢铁集团为了逃避追责,并未停产整顿,而是特地与张吴村家属代表私下协商,以巨额赔偿封口,至今未上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宏达钢铁集团为了消尸灭迹,不惜将死者崔建廷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假借更换而拿走。
距上次事故还未到一年,正直疫情期间2020年5月14日下午,宏达钢铁集团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一人死亡。死者段某民,现年51岁,系河津市僧楼镇北王村人。
事故发生后,宏达钢铁集团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处理,至今也未向政府上报。对此起安全生产事故,向河津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反映,该局一赵姓主任表示,并未收到宏达集团发生安全事故的上报。
据当地一位知情人士介绍,山西宏达钢铁集团从2012年至今,发生过多起伤亡事故,均为瞒报后给予死者家属巨额赔偿了事。身为五百强企业,管理混乱,如此漠视他人生命!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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