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发改委一纸“限价令”下,2011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有惊无险”。截至2010年12月31日24时,衔接总量达到15.4721亿吨,比国家发改委提出的9.32亿吨全国跨省煤炭衔接计划总量多出6亿多吨。日前在广西南宁落下帷幕的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宣布这一工作告一段落。
“限价令”存疑
事实上,合同汇总会仅是为了完成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的收尾工作,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该会议本身并无重大意义,大部分合同已于2010年12月31日进行了网上汇总。尽管签约过程看似顺利,但对未来一年的煤电难题,诸多人士并不乐观。一位地方电力企业高层人士言辞犀利:“‘限价令’是一纸空文。”
“应该说,这几年煤炭的供求关系总体来说基本平衡。”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军的这一观点在业内具有代表性。在这一大前提下频频出现的“煤荒”、“电荒”被认为是煤炭价格调整下的“相对短缺”造成的,而煤炭尤其是电煤的价格也构成了近年来煤电博弈的焦点和核心。由此,在通胀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国家发改委才提出2011年重点合同煤炭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的。
如前所述,业内人士对于“限价令”的实效多有疑问。2010年12月6日,发改委启动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直到12月23日,衔接合同总量还没有超过2亿吨,一度引发外界对煤炭企业因发改委限价不愿签合同的猜测。等合同总量暴增后,又有发电企业对于重点合同的兑现率以及煤炭质量表示担忧。“从以往经验来看,当重点合同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重点合同兑现率就比较高;当重点合同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重点合同兑现率就很低。”刘军向本报记者分析,“虽然总体来说煤价看涨,但也随着具体情况、具体时间而有所波动。”
此外,“限价令”的公平性同样受到质疑,“限价令”仅约束国有煤矿,而地方企业可以任意加价;在合同管理上,国家仅仅严格约束煤炭企业,而对电力企业并未明确规定。“卖不出煤的那阵子,谁关心过煤炭企业。”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这样的声音。
“要正确看待煤炭工业,不能因为一些个体户、煤老板就认为产煤省有多肥,煤炭工业有多么暴利。长期以来,我国的能源价格根本无法反映其资源稀缺程度和污染治理成本,一吨煤炭的利润还有五毛钱的时候。”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谢虎告诉本报记者。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乔春光也持类似观点:“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煤作为主要燃料,用途比较单一,一旦发生问题没人替煤炭企业说话。而电力工业服务对象较广,电价调整比较敏感,影响面较大,如果发生问题,所有的人都会替他们说话。由于行业不同,面对的压力也不一样。”
煤电合作是正途
尽管不少煤炭从业者备感“委屈”,但电力企业全面亏损却是不争的事实。“作为下游终端产品的电价属于国家管制范围;而上游煤炭价格市场化程度却相对要高很多。”上文所述地方电力企业高层人士一语道出电力企业的亏损核心问题。
但在电力体制改革尚待时日的前提下,如何理顺煤电关系却是无法逃避的命题。刘军告诉本报记者:“电力亏损应该存在多方面原因。燃料涨价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应该进行全面、深入调研,比如对外投资、人工成本等方面。”
“我国实行厂网分家后,电网利润过高也是导致发电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国家可以提高上网电价,然后通过税收、补贴等调控方式对电网进行补贴。”梁谢虎建议,“煤和电最后的结局还是要合作,但需要一个过程,随着物流平台的逐步成熟最终将走向煤电一体化。”
山西已经被确定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就煤炭工业而言,将在打造全产业链方面进行深入探索。“我们应该考虑以‘煤电博弈’为切入口来研究综改区的政策,首先解决过去能源价格机制不健全、政策不统一等诸多问题,从而建立相对合理的能源价格形成体制。”乔春光建议。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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