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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自2021年3月7日16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作者:1180发布时间:2021-03-08
唐山:自2021年3月7日16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气象部门预测,自3月8日起,我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大,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程度,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1〕19号),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3月7日16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众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4.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4.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钢铁企业
 

 

钢铁企业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序号 所属区县 管控资型 企业名称 生产线/工序 橙色预警 减排措施
1 曹妃甸区 A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轧钢工序(1条1580m;1条 2250mm;1条1700mm;1条2230mm;1条MCCR热轧;1条3500mm;1条4300mm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石灰窑,7*500t/d套筒窑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炼钢,3*300t脱碳转炉,2*300t脱磷转炉,2*200t脱碳转炉,1*200t脱磷转炉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自备电厂,2*300MW发电机组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焦化,2座焦炉,7.63m(全负荷设计出焦时间28h)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CCPP发电,1*1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球团,3*504m2 带式焙烧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炼铁工序3*5500m3 高炉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烧结工序2*500m2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2 曹妃甸区 B- 唐山文丰特钢有限公司 高炉工序(2*1080m3 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轧钢工序(4300mm热轧生产线1条) 自主减排
转炉工序(2*120t转炉)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煤气发电(2*25MW发电机组、1*65MW发电机组) 自主减排
石灰窑,400t/d 产量由375.75t/d 变为263.025t/d
烧结工序(2*180m2 步进式烧结机)  1座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3 丰南区 B- 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 转炉(172t转炉2座)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转炉(173t转炉2座)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石灰竖窑(450t/d 转炉8座) 3座石灰窑停产
1700mm热轧线1条 自主减排
462.6m2 带式焙烧机3台 1座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70孔7.65m焦炉 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
1500mm热轧线2条 自主减排
2314m3 高炉4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4 丰南区 C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烧结机 352m2  停止烧结矿外运(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烧结机 220m2  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高炉 550m3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高炉 680m3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高炉 1580m3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转炉(120t)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转炉(150t)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棒材 自主减排
线材(2条) 自主减排
石灰窑(2座) 停产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5 丰南区 唐山市南风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 烧结机 198m2  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竖炉 12m2  生产负荷由1205t/天降至不高于602.5t/天
高炉 1580m3 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高炉 1080m3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转炉(120t)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石灰窑(2座) 自主减排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6 丰南区 C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850mm带钢1条 自主减排
950mm带钢1条 自主减排
96m2 步进烧结机4台 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650mm带钢2条 自主减排
转炉(80t 3座) 自主减排
高炉 1350m3  1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转炉(120t 2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石灰窑(300t/d 2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200m2 步进烧结机3台 1座石灰窑停产
1080m3 高炉2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680m3 高炉3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7 丰南区 D 唐山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 650mm带钢1条 自主减排
1280m3 高炉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转炉(60t 1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12m2 竖炉 1座 停产
8.5m 焦炉 延迟出焦时间至48小时
120m2 烧结机4台 停产
1080m3 高炉2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高线60万t/a 2条 自主减排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8 丰润区 C 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发电3期 自主减排
转炉(2#50t 1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型钢 自主减排
1#12m2 竖炉 自主减排
带钢2条 自主减排
带钢1条 自主减排
2#630m3 高炉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2#108m2 烧结机 停产
4#1080m3 高炉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4#70t 转炉1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发电2期 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320m2 烧结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停止烧结矿外运
2#12m2 竖炉 停产
1#50t 转炉1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3#70t 转炉1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2#208m2 烧结机 停产
3#800m3 高炉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1#800m3 高炉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9 古冶区 D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3-4#550 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2台25MW发电机组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265m2 烧结 2#265 烧结机停产
1#80t 转炉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1台1580mm轧机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3#100t 转炉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0 古冶区 D 唐山国义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1-18#180m3 石灰窑 停产
1-2#120m2 烧结 停产
轧钢生产线4条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3-4#1080m3 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10m2 竖炉2座 停产
1-2#600m3 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3-4#180m2 烧结 停产
120t 转炉 3座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带钢生产线2条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300m3 石灰窑 3座 停产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1 古冶区 D 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 1080m3 高炉2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2#550mm 轧钢生产线1条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650mm 轧钢生产线1条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座10m2 竖炉 停产
2台105m2 烧结机 停产
120t 转炉 2座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350m3 石灰窑 4座 停产
20兆瓦发电机组1套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2 乐亭县 B- 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80吨顶底复吹转炉2座 采暖季期间,自主采取减排措施,非采暖季期间,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1条120万吨/a650mm 带钢生产线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30m2 烧结机1台 采暖季期间,自主采取减排措施,非采暖季期间,230m2 烧结机压风门30%生产,预警期间停止烧结矿外运
1080m3 高炉2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年产60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2条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50m3 石灰窑6座 1# 2#150m3 石灰窑停产
10m2 竖炉 1座 球团10m2 竖炉压风门30%生产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3 乐亭县 B-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2#1780m3 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1#、3#2台1580m3 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120t 转炉 3台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1台10m2 竖炉 停产
3#240m2 烧结机1台 停产
3500mm 轧钢生产线2条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 2#210m2 烧结机2台 停产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4 滦南区 C 河北华西钢铁有限公司 1080m3 高炉 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180m3 石灰窑 9座 1# 2# 3# 4# 9# 石灰窑 停产
50t 转炉 3座 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10m2 球团竖炉1座 球团竖炉正常生产产量为1750吨/天,降至875吨/天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5 滦州区 C 河北海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条高线生产线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80m3 石灰窑 9座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350m3 高炉 3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450m3 石灰窑 3座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350m3 石灰窑 13座 350m3 石灰窑 9座 停产
200m2 烧结机3台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停止烧结矿外运
12m2 竖炉3座 12m2 竖炉2座 停产
180m2 烧结机4台 180m2 烧结机4台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2条带钢生产线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条带钢生产线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080m3 高炉 4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120t 转炉 5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130t 转炉 1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6 滦州市 D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112m2 烧结1台 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竖炉8座 停产
套筒窑2座 停产
1条1#650mm带钢生产线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3#1200m3 高炉 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210m2 烧结(3# 4#)3台 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12m2 竖炉(1# 2#)2台 停产
1080m3 高炉 (1# 2#)2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1#98m2 烧结机1台 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1台3#850mm带钢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5#680m3 高炉 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120t# 转炉(1# 2# 3#) 3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7 滦州市 D 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8mv 煤气发电1套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80mv 煤气发电1套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700t石灰窑1台 停产
120t# 转炉*2座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750mm轧钢生产线1条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080m3 高炉 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180m2 烧结机*2台 停产
25mv 煤气发电1套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850mm轧钢生产线1条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2m2 竖炉1台 停产
1350m3 高炉 1座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8 迁安市 D 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 球团工序2*10.5平米 停产
炼钢工序2台5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发电工序2*25兆瓦发电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炼钢工序480立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炼钢工序2台60吨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石灰工序2*350立白灰窑 停产
烧结工序 2*100平米 烧结机 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炼钢工序2*1080立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发电工序100兆瓦发电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烧结工序2*200平方烧结机 停产
石灰工序1座600立白灰窑 停产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4#棒材生产线1条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9 迁安市 D 河北鑫达钢铁集团 带钢生产线1条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棒材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座50MW发电机组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H型钢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480白灰窑3座 停产
1座110MW亚临界发电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580m3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2座100MW发电机组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麦尔兹窑5座 停产
3#棒材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5# 6# 7# 8#1080m3高炉 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4# 5# 6# 7# 8#160m2 烧结机 停产
1#棒材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3# 4# 16#16m2竖炉 停产
2# 3# 8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1# 2# 14m2竖炉 停产
230白灰窑10座 停产
4# 5# 12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2座10m2竖炉 1座10m2竖炉 停产
20 迁安市 C 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4座14m2竖炉 2座14m2竖炉 停产
2座65MW发电机组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1条高速线材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6座1080m3高炉 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5台152m2 步进式烧结机 2台152m2 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外运
5台90m2 步进式烧结机 4台90m2 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外运
4座 10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1座100MW发电机组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3座50MW发电机组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条电镀锌铁丝生产线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座480m3高炉 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4条双高速线材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座25MW发电机组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座 8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2座10m2竖炉 1座10m2竖炉 停产
炼钢工序1*4000高炉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1 迁安市 A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烧结工序6*99平米烧结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石灰工序1*600m3套筒窑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烧结工序1*360平米烧结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炼钢工序5*210转炉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炼钢工序2*2650高炉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石灰工序2*500m3石灰窑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轧钢工序1*2160+1*1580mm热轧生产线1条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球团工序一系列4.7m 35m 二系列5.9m 38m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石灰工序2*250m3石灰窑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石灰工序2*500m3套筒窑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1#2#12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
22 迁安市 C   1#2#12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3*480m3石灰窑 1座480m3石灰窑停产
7*180m3石灰窑 5座180m3石灰窑停产
4#300m2烧结机 停产
3#198m2烧结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2#10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2*75t燃气锅炉(汽拖)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850mm中宽带钢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50MW超高温超高压发电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3#2#10m2竖炉 1座竖炉停产
6#7#1080m3高炉 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4#5#580m3高炉 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2*25MW煤气发电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23 迁安市 B- 唐山燕山钢铁有限公司 4*18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1780mm热轧带钢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14平竖炉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6*16平竖炉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3*10.5平竖炉 2座10.5m2竖炉停产
2*110t燃气锅炉发电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2560立高炉 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8*140m3竖窑 6座 140m3竖窑停产
5*148m3套筒窑 1座148m3套筒窑停产
2*220t燃气锅炉发电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580mm热轧带钢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1080立高炉 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950mm热轧带钢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90t燃气锅炉发电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5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3*300烧结机 1台300m2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1#132烧结机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停止烧结矿外运
2#90烧结机 2#90m2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24 迁西县 C 河北津西钢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5m2烧结 预警期间停止烧结矿外运
2台265m2烧结 预警期间停止烧结矿外运
3#210m2烧结 停产,预警期间停止烧结矿外运
2台210m2烧结机 停产,预警期间停止烧结矿外运
7#265m2烧结机 预警期间停止烧结矿外运
7座10m2竖炉 2座10m2竖炉停产
10座180m3白灰窑 8座180t/d竖窑停产
2座年产20万吨回转窑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4座麦尔兹白灰窑 停1座麦尔兹白灰窑
4座1280立高炉 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2座2000m3 高炉 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2座10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2座150T转炉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轧钢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轧钢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25 遵化市 B-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2座150T转炉(4# 5#) 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
4座1080m3 高炉(1# 2# 5# 6#) 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4 台 100m2烧结机(1# 2# 3# 4#) 1台100m2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2 台 200m2烧结机(5# 6# ) 1台200m2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竖炉4座 停1座回转窑
1450mm热轧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冷轧生产线1条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700mm热轧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2m2 竖炉4座(1# 2# 3# 4#) 停12m2 竖炉2座
650mm热轧 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车辆运输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以上钢铁企业高炉以降富氧的方式降低生产符合10%(以铁产量计)。

3.水泥企业。A级企业采取自主减排;B、C级企业限产4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D级企业停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或危险废物的企业按照最低负荷进行生产。非引领性水泥粉磨站、矿渣粉企业停产。
 

 

4.高炉铸造企业。A级企业采取自主减排;B级企业烧结、球团限产50%以上,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C、D级企业烧结、球团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5.独立轧钢企业。热轧企业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6.石灰窑、铸造、砖瓦窑、陶瓷企业(电窑除外)。A级、引领性企业采取自主减排;其余企业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7.其他行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8.以上工业源减排措施与《唐山市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中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1.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企业日进车辆减少50%,京唐港和曹妃甸港(包括民企码头)日集输港车辆减少50%。
 

 

2.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3.全市停止渣土运输、水泥罐车和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水泥罐车和物料车通行证。
 

 

4.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5.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三)面源减排措施。
 

 

1.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完成“双代”的区域严禁销售、使用各类民用燃煤。
 

 

3.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生产、运输。
 

 

4.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5.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对裸露地块(非道路区域)、停工工地、矿山增加洒水频次。
 

 

6.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当空气湿度小于80%且气温高于3℃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当空气湿度大于80%或气温低于3℃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增加吸扫频次。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本通知要求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对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绩效评价为A级或引领性企业,以及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企业不限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级各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严格按照“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罚款、公开曝光、暂扣排污证、减分降级”六项综合惩罚性措施落实到位。
 

 

4.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8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邮箱:zwryd2019@163.com)。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