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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业十二五减排幅度近40%

作者:24发布时间:2011-03-10

     在此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审查讨论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新增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多个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还要求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其中,工业领域仍将是“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重点,而钢铁业,乃是工业领域众多高耗能产业中节能减排的“重中之重”。

  去年7月出台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划条件》,被业内人士称为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钢铁行业生产运行标准文件。

  其中对污水排放、节能等进行“升级”规定。比如,根据2005年制定的钢铁产业政策,吨钢综合能耗高炉流程低于0.7吨标准煤,但在新的钢铁行业标准中吨钢高炉工序能耗不得大于0.446吨标准煤,降幅接近40%。

  再比如,新标准在重申2009年钢铁振兴计划的规定——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千克,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1.8千克之外,新增“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