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表委员建议:全额返还征收的污染费罚没收入
作者:169发布时间:2011-03-10
煤炭开采带来的生态破坏,最终还得煤炭“买单”。3月9日,我省全国政协委员薛延忠、刘泽民、李政文、张平、周然、卫小春、刘滇生、韩儒英等22人联名提案,建议国家完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全额返还征收的污染费罚没收入,帮助山西早日修复治理生态环境,再现昔日汾河流水哗啦啦的美景。
“点亮全国一半的灯,烧热华北一半的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生产了全国1/4多的煤炭,占了全国省际煤炭净外调量七成多,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山西也作出了重大牺牲,生态被破坏,环境受污染。委员们说,目前,山西77%的城区或市区和25%的农村地区的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物已超过环境容量,36%的河段化学需氧量和37%的河段氨氮超环境容量。
环境污染也让山西处于二难选择:一是一大批基础项目、战略项目和民生项目受环境容量限制而无法落地;二是仅靠山西自身力量,难以筹集到修复治理生态的资金。委员们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在山西实施以来,吨煤平均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4元,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元,共计34元,这不足以补偿每吨煤开采所造成的73.05元资源和环境损耗成本的“新账”,至于渐还“因长期开采煤炭等资源造成约5000亿元的环境历史旧账”则成为无源之水。
2010年,我省成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为修复治理生态带来重大政策机遇。为此,我省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完善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允许山西在“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基础上,根据全省资源生态环境补偿的基本要素与类型,建立包括法律约束机制、市场运行机制、行政管理机制、政策制度运行机制在内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按照资源、生态、环境、矿区或区域四类补偿进行先行先试。二是设立中央财政支持山西 “生态环境补偿恢复治理”专项资金,加大对山西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真正实现“不欠新账,渐还旧账”。三是全额返还从山西征收的污染费罚没收入。委员们说,山西是全国净上缴(上缴多于返还)国家污染费罚没收入最多的省市之一,恳请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全额返还从山西征收的污染费罚没收入,专项用于山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