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宏观新闻>> 资讯详情

三部委发布钢铁指导意见,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

作者:24发布时间:2022-02-09
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环保管理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
 

  2月7日,三部委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到有序发展电炉炼钢。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有序引导电炉炼钢发展。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环保管理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

  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钢铁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质量效益全面提升。

  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强化高端材料、绿色低碳等工艺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优化产能调控政策。坚持绿色低碳,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构建产业间耦合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废钢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

  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育1~2家专业化领航企业。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有序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独立热轧和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冶炼项目建设时给予产能置换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