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首部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意见》明确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提出11项具体任务,为部门、地方、企业等相关主体参与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规划了战略路径、指明了重点方向、提供了决策支撑。
钢铁产业既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基础产业,也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原材料保障。表1是近两年“一带一路”主要产钢国粗钢产量、钢材进出口和粗钢表观消费情况,2020年和2021年“一带一路”主要产钢国粗钢产量分别为3.85亿吨和4.22亿吨,分别占世界粗钢总产量的20.5%和21.6%,2020年粗钢表观消费量为3.82亿吨,占世界粗钢表观消费总量的20.2%。此外,根据表1钢材的进出口情况可知,独联体是典型的钢材出口国,南美、非洲、中东等地区是主要的钢材进口国。
《意见》作为我国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顶层设计政策,对进一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钢铁国际产能合作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动绿色钢铁产能共建
《意见》提出加强绿色产业合作、促进煤电等项目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推动“走出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推动钢铁等行业国际合作绿色低碳发展;强调指导企业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钢铁行业国际产能合作硕果累累,既有钢铁绿地投资项目,也有整体收购,还有冶金成套设备走出去,涌现出一批标志性的海外项目。如德龙钢铁印尼德信钢铁项目、河钢收购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厂、敬业收购英钢、中冶承担越南河静钢铁厂高炉和烧结机的设备成套供货及设计施工等。截至2021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钢铁国际产能合作的钢铁投资项目约25个,钢铁工程建设项目约10个。为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钢铁产能合作,建议从以下两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建设绿色钢厂。绿色低碳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一带一路”绿色钢铁产能合作中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牛鼻子”,工艺设计时应采用先进节能、末端治理、低碳冶金、智能制造等绿色技术,运用资源利用率、能源效率、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等指标,对拟建项目的工艺技术与装备进行评价,建立低排放、环境友好、低成本和高效率的绿色钢铁企业。以“零排放”为目标,推动打造绿色低碳钢铁示范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是开发绿色钢材。围绕“一带一路”东道国下游用户需求,研发制造高强度、高耐蚀、高性能的绿色钢材,实现钢铁材料全生命周期对全社会节能减排贡献。根据当地及周边需求生产建筑用高强钢筋和复合型抗震耐火钢、免涂装耐候桥梁钢、免涂装结构钢、耐磨长寿工程机械用钢等优质高性能绿色钢材,以满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要求。统筹上下游产业,推动绿色钢材应用,打造从供应端到用户端的绿色低碳钢铁全产业链。
二、加强绿色钢铁科技共享
《意见》提出加强绿色科技合作。包括加强绿色技术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支持在绿色技术领域开展人文交流、联合研究、平台建设等合作。在全球“脱碳”大背景下,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核心还是要靠技术革命。
冶金科技查新咨询中心统计结果显示,“一带一路”主要产钢国(不含中国)在氢冶金、智能制造和高炉炉顶煤气余压发电3类绿色低碳技术的专利申请数占全球比例均低于10%,中国的占比均超过50%。韩国浦项、日本制铁、JFE等国外钢企已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上述3类专利布局。虽然我国钢铁行业绿色低碳技术先进,但国内钢铁企业和研究机构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上述3类绿色低碳专利布局几乎为空白。我国钢铁行业应抓住绿色产业发展机遇,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治理,围绕科技合作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助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沟通促发展。针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优势技术,推动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同时积极推广我国钢铁绿色新技术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应用,通过绿色技术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共享发展成果,为钢铁绿色发展提供支撑。
二是搭平台汇资源。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作用,搭建技术开发中心、转移转化中心等多种形式的绿色技术开放共享平台,汇集钢铁同行、上下游企业、装备制造商、研究机构等科技和人才资源,布局前沿技术,构建示范试点,推动形成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国际共识,为钢铁行业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三是聚智慧解难题。围绕氢冶金、天然气直接还原铁、富氢冶炼等低碳前沿技术领域,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加强科技合作,共同开展技术源头整体性的基础理论研究,探索CCUS(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在钢铁企业应用技术路线图,破解钢铁低碳发展的关键共性难题,为钢铁绿色发展奠定基础。
三、推进绿色钢铁标准互认
《意见》提出加强绿色标准合作。包括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绿色标准对接。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行业绿色标准、规范及指南,鼓励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或中国更高标准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各国选用的钢铁标准不同,标准化程度差异较大,在具体工程建设实践中兼容性和协同性不强,亟需推进绿色钢铁标准合作和互认。
截至2021年底,ISO发布国际标准约23990项(确切数据以年报为准),其中中国牵头767项,占比3.20%,钢铁领域牵头主导国际标准发布数量累计达73项,占我国牵头发布国际标准总数的9.52%。我国钢铁领域发布外文版标准93项(国家标准86项、行业标准7项),其中钢铁绿色低碳类标准10项,在研外文版国家标准65项、行业标准7项。随着我国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进程不断加快,超低排放、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低碳转型等方面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为“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钢铁工业的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参考和示范。目前,中国钢铁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结合钢铁工业超低排放指导意见和节能低碳技术目录,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形成规范统一的国际互认标准,推广应用先进的绿色低碳技术,是引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钢铁标准化还需强化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国际标准。联合“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节能减排、绿色制造标准顶层设计,积极参与绿色钢铁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能效提升、低碳技术与装备、低碳评价、碳排放核算核查、智能制造等领域,推动绿色低碳智能钢铁国际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指导钢铁国际产能合作不断向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
二是推进标准互认。大力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双边和多边标准互认,构建与国际标准兼容的标准体系。标准互认可以将国内钢铁标准应用到其它国家,也可以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或者在标准技术指标上达成一致。同时,探索在国家和行业层面制定双边和多边编号标准,以标准为纽带,推动先进绿色技术标准在“一带一路”投资建设和贸易中实施应用,促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进程,共建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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