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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 绿电翻倍

作者:1发布时间:2022-06-09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规划》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提到,要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 化开发条件的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重点建 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 游新能源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要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低、 氢能储输用产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产 业化发展,打造规模化的绿氢生产基地。推进化工、煤矿、交通等重点领域绿氢替代。推广燃料电池在 工矿区、港区、船舶、重点产业园区等示范应用,统筹推进绿氢终 端供应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交通领域绿氢使用比例。在可再生能 源资源丰富、现代煤化工或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好的地区,重点开展 能源化工基地绿氢替代。积极探索氢气在冶金化工领域的替代应 用,降低冶金化工领域化石能源消耗。

      《规划》明确2035 年远景目标 ,展望 2035 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 后稳中有降,在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5%左右和风电、 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 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 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建成清洁 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 2035 年远景目标,按照 2025 年非化石 8 能源消费占比 20%左右任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