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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各省(区、市)炼铁、炼钢淘汰落后目标任务情况

作者:24发布时间:2011-05-04

    《中国冶金报》记者从工信部有关部门获悉,2011年我国钢铁行业计划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653万吨,比去年的淘汰任务量减少347万吨;计划淘汰落后炼钢产能2627万吨,比去年的淘汰任务量增加1550万吨。其中河北省计划淘汰炼产能1550万吨,占炼钢总淘汰产能的59%

     为进一步考核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后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组成了由局级负责同志带队的核查组,从414日开始,对全国各省(区、市)2010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考核。目前检擦考核工作已经结束。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曾示,如果在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不实和虚报的情况,将进行查处。

      据朱宏任介绍,目前各地正将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企业。

                                                     附:2011年各省(区、市)炼、炼钢淘汰落后目标任务情况

产能地区
炼铁(万吨)
炼钢(万吨)
北京
0
0
天津
0
40
河北
860
1550
山西
285
290
内蒙
180
15
辽宁
6
0
吉林
0
0
黑龙江
0
50
上海
0
0
江苏
0
0
浙江
0
0
山东
700
80
河南
30
210
安徽
10
2
江西
8
85
湖北
116
0
湖南
75
44
广东
0
75
福建
40
3
海南
0
8
四川
0
35
重庆
0
0
广西
1
60
贵州
18
30
云南
160
35
陕西
0
0
甘肃
34
0
青海
0
0
宁夏
85
0
西藏
0
0
新疆
45
15
合计
2653
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