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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出台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1970-01-01

      日前,山西晋城市下发《晋城市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10年底,全市保留118个煤矿,其中城区4个、泽州县24个、高平市25个、阳城县25个、沁水县16个、陵川县6个。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年产煤不低于300万吨,所属煤矿至少有1个年产煤不低于120万吨。  

        此次整合工作将采取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兼并重组整合,保持产能基本平衡。  

        兼并重组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县(市、区)为单位,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采取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形式,实现煤矿企业专业化管理。股份制是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主要形式和途径,兼并重组企业应在被兼并重组企业注册地设立子(分)公司;同级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可采用资产划转的方式解决。非国有企业之间或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可采用资源、资产评估作价入股的方式。晋城市将组织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兰花集团等骨干矿井与各县(市、区)地方骨干矿井联合,组建集团作为主体,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控股办大煤矿。晋城市鼓励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晋城分公司、山西省煤炭进出口集团晋城分公司作为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兼并重组整合中小煤矿。  

        晋城市要求,6月中旬前,各县(市、区)必须完成本县(市、区)范围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方案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