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改窗口或在下半年
作者:24发布时间:2011-05-11
近日一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称,未来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将试点时5%的税率提升为5%—10%,而煤炭仍采取从量计征,定额从原先的0.3—5元/吨小幅提升为0.3—8元/吨。但记者并未从权威部门证实相关资源税将大幅上调的消息。
如果消息属实,“尽管煤炭的口子依旧未开,但将征收力度暂行上调,已经是为转调在做铺垫。”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向本报记者表示。
油气:价格可能应声而涨
贾康向本报记者表示,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比将近70%,因此资源税改革暂未对煤炭“动真格”。而油气在能源中占比较小,约20%,其税率提高预计将给石化企业赢利带来负面影响,但从机制上讲会向中下游传导,最终可能引发提价。
去年5月20日,财政部公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宣布,新疆的油气资源税从去年6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当时,业内普遍认为,改革全面推广后的油气资源税税率也将定在5%,但目前媒体报道的力度较试点时有明显提高。
“如果按照10%的税率征收的话,则比试点时的影响要大得多。”交银国际油气分析师贺炜表示,尽管表面上税率翻倍,但从实际税负感受上却更重,因为石油公司的利润基本稳定。
据贺炜测算,如果按国际油价100美元、资源税率10%测算,则每吨原油的资源税可高达500元。
但如依照修订前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原油的税额幅度仅为8元—30元/吨,天然气为2元—15元/千立方米。即便按照去年试点时5%的税额计算,资源税也仅为每吨250元左右。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一位负责人透露,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试点之后,中石油新增税收约55亿元,中石化新增税收约15亿元。如果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推广到中西部各省,甚至进一步扩大到全国,将对国内石油和石化行业带来巨大影响。
“油气在开发环节是有竞争的,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或多或少的转嫁并非完全不合理。但问题在于我国石油产业垄断色彩非常严重,如果三大油形成某种默契的话,将转嫁的部分抬得过高,这也是有可能的。”贾康向记者表示。
煤炭:为从价跟进设“缓冲”
煤炭一直是资源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标的。一位曾参与资源税改方案讨论的地方财政厅官员透露,本来在财政部上交国务院的方案中,税改征收对象包括了煤炭在内的其他矿产品种,但“后来被上面拿掉了”。
“上面主要考虑到价格的连锁反应。”这位人士称,如煤炭在税改后,其价格上升将会增加发电成本,高层担心一系列的价格连锁反应会增大本已棘手的通胀压力问题。
“目前尚未转为从价计征,也是考虑眼下煤电之间正在较劲。”赵家廉向记者表示,如果煤炭资源税也和油气一样采用从价计征方式,意味着煤炭企业的税负将大幅提升。考虑到中国的煤炭资源远多于油气,前者改革的影响将远甚于后者。
“虽然与业界原先的预期截然不同,但毕竟已经加大了力度,这就为接下来的从量转从价做了一个铺垫,在政策上设立起了一个缓冲带。”他说。
贺炜分析,假设以5%的税率计算,每吨煤炭的资源税要增加20多元,但如果按照目前的方案,仅仅定额增加3元的话,影响则小得多。
但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认为,从5元到8元提高了60%,仅仅从税额增加的幅度看也算不小。
据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对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开滦集团等13家国内大型煤炭企业的抽样调查,2008年和2009年13家煤炭企业的平均吨煤资源税负担分别为2.79和3.42元,吨税增幅为23%。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调整时期,影响国民经济和煤炭工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煤炭经济有可能进入低位运行。”赵家廉说:“资源税率增幅不宜过大,全国煤炭资源税平均税负比现行税负增幅应控制在1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