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围绕山西省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立足矿产资源以煤为主的基本省情,以“双碳”目标为牵引深化能源革命,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到2025年年底,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矿业结构转型方面
《规划》提出
◎ 重点建设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基地,加强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建设,着力推进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16.560, 0.32, 1.97%)盆地东缘两大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增储上产步伐;积极推进煤炭采矿权(废弃矿井)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推进“三气”综合开发试点。
◎ 试行煤铝共采试点,打造成我省能源革命的新亮点,形成煤铝共采全国示范区。
◎ 积极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生态修复方面
《规划》提出:
◎ 要开展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完善行业制度、持续抓好重点项目、持续解决遗留问题。
◎ 主动对接国家规划,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入国家盘子,深入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我省黄河流域重点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组织实施纳入国家 “双重规划”的黄土高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主动纳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科学编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推动构建多层级、多部门、多主体的协同共治机制,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指导意见。
◎ 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积极引导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修复投入,研究出台我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具体政策措施。
《规划》提出:
→ 到2030年基本完成资源型经济转型,矿业空间布局更加科学,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取得重大成果,地质调查评价及研究程度全面提升,矿山规模结构优化合理,能源资源供给保障能力持续稳定,矿业绿色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 到2035年基本建立健全稳定开放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打造优质完善合作共赢的要素保障环境,形成统筹矿产资源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人民共同富裕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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