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网传唐山市丰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各钢铁冶炼企业:2022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关于粗钢产量压减的工作部署和省、市有关部门指导下,我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粗钢压减任务。2023年,为继续引导钢铁企业摒弃以量取胜的粗放发展方式,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上级要求,请各钢铁冶炼企业合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加大粗钢产量压减力度,保证全年粗钢产量不超过去年,确保完成全年粗钢压减任务。
我们调研了河北钢厂情况。唐山部分钢厂领导表示此文件为真,并已接到相关通知。结合4月份粗钢限产消息即2023年粗钢产量调控政策定调为平控,在2022年10.18亿吨基础上不增不减,下半年再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总量控制这一指导性信息,此次限产文件虽然是唐山率先公布,但其他省市应该也会跟上限产步伐。且市场已有传闻江苏、湖北均有钢厂收到平控通知,要求产量不得超过去年。
在2023年粗钢平控消息基本确定,成为明牌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关注的是废钢继续减量的压力到底有多大?铁水减量这次能否跟上!
近3年来,每一轮压减,废钢都成了前排“炮灰队”,铁水产量永远高高在上,钢厂减产先减废钢的套路人人皆知。那么2023年这种情况会有所变化吗?压力的大头还在废钢这边吗?
一、当前粗钢超产幅度较大
虽然一季度以来,国内钢铁企业总体生产经营形势环比向好,多数钢铁企业实现了良好开局,但同时也面临着国内外经济复苏缓慢,钢材需求不及预期、粗钢产量快速增长,供需矛盾逐步突出的特征。
2023年1-3月,全国累计生产粗钢2.62亿吨,同比增长6.10%,日产粗钢290.62万吨;尤其是河北、天津、福建、上海、重庆等5省粗钢产量均同比增长20%以上。而2022年粗钢产量为10.18亿吨,在当前粗钢产量平控的要求下,意味着2023年4-12月份粗钢总产量不能超过7.56亿吨,日产粗钢不能超过274.9万吨。粗钢日产环比1-3月份将下降5.4%。也意味着整体铁元素(铁矿+废钢)4-12月环比一季度将下降5.4%左右。
二、当前废钢用量情况:废钢用量1-3月下滑14.3%,粗钢增量主要来自于生铁产量
2023年1-3月份,255家钢厂废钢总用量约为3737万吨,同比2022年1-3月份减少625万吨,同比下降14.3%。全国钢厂1-3月份废钢用量约为5187万吨,同比减少867万吨。按一定的废钢损耗比简单推算,2023年1-3月份废钢贡献的粗钢产量约为4847万吨,占2023年1-3月份粗钢产量2.62亿吨的18.53%。由废钢贡献的粗钢增量为-810万吨。
粗钢增量1503万吨的主要贡献由铁水构成。根据统计局数字,2023年1-3月份生铁产量21983万吨。2022年1-3月份生铁产量20090万吨(未考虑统计局修正情况),增加了1883万吨左右,同比增长了9.4%。
2023年一季度,粗钢产量的增加主要由高炉钢厂增产铁水所致。而废钢用量是明显下滑的,如果粗钢产量要求平控,则主要方法为高炉钢厂限制铁水产量的增长。而对电炉钢厂不应该进行限产或减产一刀切要求,2022年以来电炉钢厂的产能利用率均值仅为48%左右,始终处于不饱和生产状态。
三、废钢/铁水后期的减量预估:减量压力或将由废钢转移到铁矿
考虑到疫情结束后,国内废钢供应逐步恢复的实际情况,我们设定了三个场景。
场景1:假定废钢全年用量基本持平(和粗钢产量平控基本一致),那么2023年4-12月份,国内日均粗钢产量将下降15.7万吨左右,而对应的铁水产量(统计局的铁水产量数据)需要下降至227.8万吨,降幅为6.7%。废钢4-12月份的废钢日用量为57.5万吨,下降0.1万吨,降幅0.1%。在场景1 的情况下,4-12月份,废钢用量环比变化不大,而铁水降幅较大。这种场景下,后期减量主要体现在高炉铁水减量。铁矿后期继续承压。废钢跌幅可能小于铁矿。
场景2:假定废钢全年用量下降5%,电炉产量继续受打压,长流程废钢用量需要继续削减。2023年4-12月份,对应的铁水日均产量将下降12.7万吨,降幅为5.2%。废钢日均用量下降至53.8万吨,降幅6.5%,在这种情况下,意味着电炉钢厂和长流程钢厂的废钢需求比2022年更差,电炉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
场景3:假定废钢全年用量小幅提升5%,则2023年4-12月份,对应的铁水日均产量将大幅下降20.2万吨,降幅为8.3%。而废钢2023年4-12月份,对应的废钢日用量将日均增加3.7万吨,增幅为6.4%。在场景3的情况下,高炉钢厂减产幅度较大,废钢有一部分转流到电炉钢厂,电炉炼钢的产量将有所增加。减量压力将转移到生铁/铁矿这一端,废钢价格的表现将强于铁矿价格。
Copyright (c) 2025 www.dri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奥沃冶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津ICP备11000233号-2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247
电话:022-24410619 传真:022-24410619
E-mail:1208802042@qq.com